(二)所有已在網上報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并確認其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辦。
1.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A.天津師范大學報考點(報考點代碼:1235)現場確認時間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上午9:00——下午4:00)。逾期不再補辦。
現場確認地點:天津師范大學(主校區)高等教育招生辦公室一樓(景元鴻超市旁)
B.其他報考點的具體安排請查閱相關報考點說明。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考生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報考信息和現場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查,確定考生的考試資格。
考生填報的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準予考試。網上學歷(學籍)校驗未通過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否則不準予考試。
考生報名時須簽署《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五、初試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稖士甲C》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9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8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8日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9日 代碼為510、511、512的考試科目考試時間為6小時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根據相關文件要求,今年我校不再公布各自命題科目的參考書目和參考資料,關于考試科目的內容范圍的說明請咨詢相關學院。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忌诿靠瓶荚囬_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復試
(一)施行差額復試。
(二)招生單位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以及復試辦法和程序以各學院公布信息為準。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對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是否加試根據相關學院要求執行。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各相關學院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七)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后不得更改。
(八)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我校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七、體檢
新生入學時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國家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將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后,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復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范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九、違規處理
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對考試工作人員,由教育考試機構或其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將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騿挝,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三)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另行制訂;推薦免試工作及招收港澳臺地區人士、外籍人士為碩士研究生的管理辦法按教育部有關文件執行。
單位代碼:10065
單位名稱:天津師范大學研招辦
電 話:(022)23766157
地 址:天津市西青區賓水西道393號 郵編:3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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