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和體檢
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是否符合培養要求的重要環節。我校為教育部授權自主劃定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當年報考人數、招生計劃數和考生的初試成績水平,以寧缺勿濫為原則,對初試成績提出具體要求,按學科門類確定各類最低復試分數線。各學院還可根據報考本學院考生的總體情況,在不低于學校最低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確定本學院或具體學科(研究方向)的成績要求,總分與單科同時滿足分數線要求者方可參加復試(特殊情況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
參加了2014年我校學術夏令營和MBA等專業提前面試的考生,其復試、錄取資格按照學院的公告執行。
我校將于2015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主頁上公布最低復試分數線。考生可上網查詢是否獲得復試資格。獲得復試資格的考生請自行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復試時間一般安排在3月底。具體說明如下:
1.復試成績權重為40%--60%。復試成績由各學院在現場或網上公布,我校不再以書面方式寄送。
2.復試內容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專業課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等。
3.我校將采取筆試、口試、實驗、計算機操作測試等方式或綜合形式進行差額復試,屆時詳見各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各專業復試筆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
4.復試階段將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所有考生參加復試時需攜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各自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攜帶學生證及復印件)、《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其中,上述證件的復印件及《本科階段學習成績單》復試時交學院存檔。
5.同等學力考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還需另外加試所報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2門。加試科目成績均不得低于60分,否則不予錄取。報考法律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可以不加試。
6.不按規定時間參加復試或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一律不予錄取。
7.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需在復試階段到我校(北校區醫院或南校區醫療保健中心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招生計劃及錄取
我校公布的《2015年碩士生招生專業目錄》所列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包含推薦免試生人數,錄取時會根據生源情況適當微調。我校2015年接收推薦免試生總人數不超過招生總數的50%。
為鼓勵校際合作以及支持“高等學校創新能力提升計劃”培育項目,我校將在《專業目錄》所列招生計劃之外另行安排專項計劃,接收校內外調劑生源。
我校根據考生的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科研表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錄取。考生考試誠信狀況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將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類別考生,戶口、人事關系、檔案皆不轉入我校;“非定向就業”類別考生,人事關系、檔案等需轉入我校,戶口根據本人意愿自行確定是否調入我校。
七、學費、獎助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等有關文件要求,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研究生入學均須繳納學費。非定向就業全日制學術型碩士研究生的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年8000元,定向就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繳納學費;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按相關規定繳納學費。各類碩士生的具體學費標準將在招生工作辦公室的網站公布。
華南理工大學對新入學的優秀碩士研究生,設立“新生獎學金”,獎勵標準為5000元/人。對非定向就業全日制碩士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覆蓋面100%,最高額度達每生12000元/年;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設立“國家助學金”,標準為每年6000元/人;同時,教育部設有“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20000元/人。此外,學校還設有各類企業捐贈獎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可通過申請“學校困難補助”和“國家助學貸款”、擔任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研管)崗位等方式獲得資助完成學業。
八、對外合作、校企合作項目
我校積極與國(境)外機構開展形式多樣的研究生國際交流項目,包括雙學位項目,聯合培養項目,短期交換、交流、實習或游學項目等;涉及的專業領域包括建筑學、計算機、電子與信息工程、材料科學、化學工程、輕工食品、商學、高等教育、旅游與酒店管理等。
此外,我校還大力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和“廣州市‘菁英計劃’留學項目”,選派優秀學生前往國外一流的院校,師從一流的導師,進行聯合培養或攻讀博士學位,學費由國外大學免除,生活費及旅費由國家留學基金委或廣州市政府資助。近年來,我校“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留學研究生派出國家多集中在北美、歐盟、日本、澳洲等教育和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派出院校也多集中在上述國家和地區的一流大學和科研院所。據統計,我校已獲批的公派研究生有近70%被世界前200名知名大學錄取,例如英國劍橋大學、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美國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瑞士聯邦理工學院等。
特別提示:
1.我校2004年開始與法國南特大學開展聯合培養雙碩士項目,2009年成立中法信息與通信聯合實驗室。我校自2010年起已在電子與信息學院、電力學院、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等三個學院的相關學術型專業招收該項目碩士學位研究生。2015年繼續開展該計劃的招生。申請者需參加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或符合教育部推薦免試條件),達到教育部規定復試分數線,并在錄取階段確定是否報讀該項目。如被該項目錄取,則第一年在我校學習理論課程;第二年前往法國南特大學綜合理工學院,在法期間第一學期主要學習理論課程(英文授課),第二學期主要在實驗室實習,符合學位授予要求者將獲得法國南特大學碩士學位證書;第三年回到我校進行論文撰寫及答辯,通過論文答辯者將頒發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及碩士學位證書。
2. 我校和法國國立科學與技術學院(Conservatoire National des Arts et Métiers,簡稱 CNAM)在兩校交流合作協議框架下,雙方同意進行“1+1+1”的系統軟件工程雙碩士學位的聯合培養合作項目,共同為世界著名法資企業培養國際化,復合型的軟件工程碩士。2015年,我校擬在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軟件學院共兩個學院招收攻讀該項目“軟件工程”碩士研究生。申請者需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或達到推薦免試條件),達到教育部規定復試分數線,并在錄取階段確定是否報讀該項目。如被該項目錄取,則第一年在我校學習理論課程;第二年前往法國國立科學與技術學院(巴黎),在法期間第一學期主要學習理論課程(英文授課),第二學期主要在企業有薪實習(月薪約1000歐元),符合學位授予要求者將獲得法國國立科學與技術學院碩士學位證書;第三學年返回我校,在通過華南理工大學的論文答辯者將頒發華南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及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上述兩個項目詳細介紹可見我校相關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