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復試
(一)考生復試時需交驗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需交驗身份證、學生證原件并提供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在2015年9月 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等,以供資格審查。騙取考試資格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復試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進行處理。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考生偽造證件或偽造相關報考材料將通知相關單位及部門嚴肅處理。
我校對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將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等權威機構的認證證明,認證證明合格后再確定是否準予復試和錄取。
(二)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在2015年4月初公布。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復試的有關具體要求,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關于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動態。
(三)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或旅游管理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除外),在復試中須加試至少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同等學力加試的科目,是在考生初試合格后復試時進行的。具體參見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飘厴I、本科結業、本科畢業未取得學位證者、跨專業報考者、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均被視為同等學力。
(四)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會計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
(五)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 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 15分。
申請加分項目考生在參加我校復試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以供我校進一步核實。
八、調劑
我校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按照教育部有關政策在復試前確定。
九、體檢
體檢工作具體要求見我校復試通知。
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校將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對于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十一、錄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及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的補充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對在研究生招生考試中有違反考試管理規定和考場紀律,影響考試公平、公正行為的考生、考試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 (教育部令第33號)嚴肅處理。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應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十二、其他
(一)學費與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規定,2015年錄取的研究生均需繳納學費,我校根據相關政策收取學費。國家和我校通過設立獎學金、助學金、助學貸款、三助崗位等制度,建立多元獎助體系,支持碩士研究生完成學業,提高碩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學費、獎學金、助學金等的具體實施辦法另行公布。
(二)動態信息與聯系電話
建議考生登陸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電子版招生專業目錄。請考生及時關注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http://grs.henu.edu.cn)和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grs.henu.edu.cn/xinxi),有關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種信息均在以上兩個網站公布。
我校各研究生培養單位的聯系人及咨詢電話均在各單位的招生專業目錄中注明。
研招辦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明倫街85號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研招辦咨詢電話:0371-22867269、22869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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