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試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3〕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工作辦法的通知》(教學廳〔2014〕5號)和河南大學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河南大學2015年面向全國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辦法”公布如下。
一、接收推免生的條件
1.取得所在學校的推薦資格;
2.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奮學習,刻苦鉆研,成績優秀,其中外語水平應達到大學公共英語四級以上水平(不低于425分),外語水平達到公共英語六級(不低于425分)、托福(不低于72分)、GRE(不低于208分<舊960>)、雅思(不低于5.5分)者優先;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能力;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記錄;
5.品行表現優良,無任何違法違紀受處分記錄。
二、接收推免生的種類
1.普通類推免生(面向全國接收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2.研究生支教團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3.“碩師計劃”推免生(只接收本校2015年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
三、接收推免生的學科、專業(領域)
1.我校32個招生單位266個專業接收學術學位推免生、專業學位推免生,具體情況參見附件一;
2.申請推薦免試的學科專業須與申請人本科所學學科專業相近(法律碩士<非法學>除外)。
四、申請程序
1.取得所在學校推薦資格;
2.注冊:登陸“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信息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http://yz.chsi.com.cn/tm)注冊填寫相關基本信息;
3.網上報名:選擇我校的相關學科(專業)填報志愿,并網上繳費;
4.我校審核通過后向申請人發出復試通知;
5.申請人到我校參加復試。
五、復試時間、方案
1.復試的時間在9月26日—10月24日之間,具體時間由各基層招生單位自行確定,基層招生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多次復試。
2.各基層招生單位參照“河南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案”中相關辦法,結合本次復試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的復試方案,并將復試方案發布到本單位網站。報考各基層招生單位的推免生可到各基層招生單位網站進行查看。
六、申請人復試時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
2.英語等級證書(成績單)復印件,大學學習期間獲得的各種獎勵證書復印件。
3.學校教務管理部門提供的學習成績單復印件。
4.有學術科研成果(發表的論文、出版的專著等)和獲獎證書者,請提供復印件。
5.無論是申請學術型還是專業學位研究生的考生,都須提交個人陳述(附件二)。
申請人參加復試時,需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交予報考的基層單位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原件由申請人本人取走,復印件留存基層單位以備學校檢查。
七、錄取
1.各基層招生單位按照公布的學科(專業)及擬接收推免生人數進行錄取,每個學科(專業)接收推免生人數原則上不能超過公布的人數;
2.在上一個時間段已經錄取結束的學科(專業),在下一個時間段不再進行復試和錄取工作;
3.各學科(專業)按照成績高低,擇優錄取;
4.收到我校待錄取通知的推免生需要在規定時間內盡快同意待錄取,否則視為放棄待錄取資格。
八、其他
1.凡被我校錄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學年享受“一等學業獎學金”待遇,且可同時申請其他獎學金;
2.申請人在推薦免試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行為,我校不予錄取;
3.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4.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須模范遵守各項法規制度,違法違規違紀者,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監督與申訴渠道
地址:河南省開封市明倫街85號河南大學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河南大學研招辦電話: 0371-22867269、22869091
河南大學研招辦郵箱: wcx@henu.edu.cn
河南大學紀委信訪舉報電話:0371-22866053
河南大學紀委信訪舉報郵箱:xfjb@henu.edu.cn
河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4年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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