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區:校本部 教學單位:音樂學系 專業(方向):音樂學
基本標準
一、考生基本素質
1.掌握一定的音樂學基礎常識。
2.有一定的寫作能力。
3.有一定的語言表述能力。
4.有一定的樂器演奏能力。
5.有一定的演唱能力。
二、考試成績標準
“音樂學基礎常識”和“中外名曲聽辨”按卷面成績為基準。“命題論文寫作”和“綜合測試”
等考試內容則遵循以下成績標準:
(一)優秀
1.論文觀點明晰,論據充分,寫作規范,文字流暢,并有較為獨到的見解。
2.回答問題準確,語言精煉,表達清晰,并對問題有適當的展開說明。
3.模唱完整并有較強的風格特點,曲調、節奏準確,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嫻熟,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
(二)良好
1.論文觀點明晰,論據充分,寫作規范,文字流暢。
2.回答問題準確,語言精練,表達清晰。
3.模唱完整,有一定的風格特點,曲調、節奏準確,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嫻熟,有一定的音樂表現力。
(三)中等
1.論文觀點較明晰,論據較充分,語言表述較規范,文字較流暢。
2.回答問題較準確,表達較清晰。
3.模唱完整,節奏準確,吐字清晰。
4.演奏完整,技巧較嫻熟。
(四)及格
1.論文觀點較明晰,有論據支撐,語言表述較規范,文字較流暢。
2.能準確回答問題。
3.模唱曲調完整,節奏準確。
4.演奏完整。
(五)不及格
1.論文觀點不明晰,論據不充分,或難以支撐論點,語言表述不規范,文字不流暢。
2.不能準確回答主考教師的提問,語言含糊,表達能力差。
3.模唱不完整,不能體現曲目風格,曲調節奏不準確,吐字不清晰。
4.不能完整演奏曲目。
考試內容或范圍
(沈陽考場)
報考要求:報考音樂學(五年制)專業的考生,報名時須提交1篇有關音樂的論文,要求3000
字左右(論文需復印五份)。
初試:1.筆試:音樂學基礎常識(傳統音樂理論和中、西音樂史常識);2.面試(綜合測試):
①樂器演奏:中、外樂曲或練習曲一首(鋼琴車爾尼練習曲299程度以上或其它樂器中等程度以上);
②演唱:自選民歌或戲曲或曲藝片段一首;○3論文陳述與問答。
復試:1.命題論文寫作:不少于1000字的論文;2.名曲聽辨(筆試):中國傳統音樂、中國近
現代音樂、西方音樂經典片段;3.基本樂理、聽音筆試。
考試要求
1.筆試不允許攜帶參考資料及通訊設備。
2.器樂演奏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備。
3.面試時著裝大方得體。
4.考生進入考場后,聽從主考主任安排,不要與評委進行與考試無關的對話。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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