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樂學(音樂理論)專業:專業成績滿分100分,《器樂演奏》成績10%,《音樂學寫作》成績20%,《音樂學常識》成績20%,《音樂理論綜合知識》成績20%,《口試》成績20%,《視唱聽音記譜》成績10%。
3.音樂表演專業:專業成績滿分100分,主項成績80%,視唱、聽音模唱或聽音記譜成績20%。
4.舞蹈學專業:專業成績滿分100分,舞蹈表演成績50%,舞蹈綜合素質成績50%。
5.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專業成績滿分100分,視唱、聽音記譜成績30%,音樂理論綜合卷成績30%,歌曲寫作成績30%,鋼琴或其它樂器演奏、民歌演唱成績10%。
6.藝術教育專業:計分辦法詳見《杭州師范大學201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八、錄取原則
1.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凡專業校考成績合格、文化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志愿優先以專業校考成績從高到低投檔,擇優錄取。
2.藝術教育專業:錄取原則詳見《杭州師范大學201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3.上述錄取辦法如與國家或各省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國家或各省的招生政策和我校2014年招生總章程為準。
九、學生培養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專題會議紀要([2013]50號)精神,杭州師范大學音樂學院將于2014年成建制劃轉浙江音樂學院(籌),作為籌建浙江音樂學院的主體。2014年招收的學生,培養工作由浙江音樂學院(籌)和杭州師范大學合作完成,學籍關系歸屬杭州師范大學。學業期滿,成績合格,達到畢業條件的頒發杭州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條件的授予杭州師范大學藝術學學士學位。2015年秋季,全體師生將從現在的玉皇山校區搬遷入浙江音樂學院(籌)新校區。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注:
1.部分省份要求考生必須取得相應專業的省統考合格成績,否則我校專業校考成績無效,請考生認真閱讀本省招生主管部門的文件。
2.考生在考試期間一切費用自理,所需樂器除鋼琴外一律自備。
3.新生入學后要進行全面復查,凡與教育部、文化部規定不符或有舞弊行為者,即按有關規定處理。
4.學生入學后使用的樂器除鋼琴外,其他樂器一律自備,確有困難者可向學校租借。
5.考生專業考試成績4月15日起可在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bkzs.hznu.edu.cn)上查詢(除藝術教育專業),成績合格者可自行下載打印考試合格證。
6.浙江省考生以第一志愿被我校音樂學(音樂教育)、舞蹈學、音樂表演(含聲樂演唱、鋼琴演奏、中國樂器演奏、西洋樂器演奏四個方向)專業錄取的,且校考專業成績在上述六個專業方向浙江省考生中名列前3名的優秀新生,第1名獎勵6000元,第2名獎勵4000元,第3名獎勵2000元;非浙江省考生以第一志愿被我校音樂表演(含聲樂演唱、鋼琴演奏、中國樂器演奏、西洋樂器演奏四個方向)專業錄取的,且校考專業成績在上述四個專業方向全國(除浙江省)考生中名列前3名的優秀新生,第1名獎勵6000元,第2名獎勵4000元,第3名獎勵2000元;非浙江省考生以第一志愿被我校舞蹈專業錄取的,且校考專業成績在全國(除浙江省)考生中名列前6名的優秀新生,第1-2名獎勵6000元,第3-4名獎勵4000元,第5-6名獎勵2000元。(具體獎勵標準以《杭州師范大學2014級優秀本科新生獎勵辦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