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及復查
1、美術類考生按照美術大類進行錄取,即不區分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在考生取得我校專業測試合格證(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福建省、遼寧省環境設計與視覺傳達設計兩專業、廣東省美術學專業,取得所在省專業統考合格證)、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我校專業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在各省列第一名的考生,如填報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線,我校將優先錄取。
2、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三個專業,在文化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對單科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經學校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認定,如填報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線,我校將優先錄取。
3、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錄取時根據考生綜合分(文化成績×40%+我校專業成績×60%=綜合分),從高到低按招生計劃數依次錄取。文理兼收。對我校校考專業成績在各省列第一名的考生,如填報我校第一志愿且文化上線,我校將優先錄取。
4、新生入學后,學校組織全面復查,如發現不符合招生錄取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籍或原單位。
5、有聯考要求的省份,專業測試若因出現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校考成績無法采用的,在錄取時專業成績采用所在省聯考成績。
咨詢電話:0717-6392282、6392665、6394425(fax) 招生信息網址:http://gate.ctgu.edu.cn/
通訊地址:湖北省宜昌市大學路8號 三峽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443002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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