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對高考總分超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投檔分數線的考生,根據其報考志愿和我校各藝術項目招生人數,按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及其有關科目考試成績的高低,德、智、體全面考核,分項目擇優錄取。對于專業考試成績特別優秀、高考分數雖未達到我校錄取線但高于其所在省份規定的文化控制線的考生,經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并報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以錄取。
八、其它
1. 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全程監督藝術類專業的招生工作,受理舉報或投訴(電話:0532-66782733,E-mail:jiancha@ouc.edu.cn)。
2. 對在考試過程中違紀、作弊考生的處理,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山東省藝術類專業測試違規處理規定》執行。
3. 我校將在新生入學后進行嚴格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 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我校有關音樂表演專業招生考試的最新信息將及時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網(http://wwww2.ouc.edu.cn/zsb)上公布,請考生注意瀏覽查詢。
九、聯系方式
電話:0532-66782426、66782478、66781723
傳真:0532-66782478 E-mail:ouczsb@ouc.edu.cn
鄭重聲明:我校音樂表演專業的考試、錄取結果統一由招生辦公室負責答復。我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從事招生中介活動,考生和家長因輕信其他人員的許諾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擔責任!
中國海洋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四年一月
更多資訊:全國音樂高考-音樂中考招生考試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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