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考生須正確選考外國語語種及其他考試科目(以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為準),否則由我校指定。
7.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必須齊全、真實,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報名、初試、復試、錄取和學籍資格。
三、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按教育部統一規定進行,初試科目詳見招生專業目錄。其中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日語、俄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的試題由教育部統一命題;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題。強軍計劃、單獨考試考生入學考試的筆試科目為 111 政治理論、241 英語、614 高等數學、專業基礎課共四門以及在復試階段加試的專業課均由我校自行命題(科目及科目代碼見招生專業目錄)。凡報考哲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和部分管理學專業不要求選考高等數學,考生可按招生專業目錄中相應學科、專業選考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
3.強軍計劃、單獨考試、工商管理碩士(MBA)、公共管理碩士(MPA)、工程管理考生初試考試地點:南京航空航天大學考點。
4.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教育部確定的相關報考學科門類的基本復試分數線方能參加我校復試。我校將根據各專業錄取名額和專業復試分數線,確定復試名單。復試報到時須持有準考證和其它相關有效證件原件(畢業證書或學生證),并提供我校規定的相關材料,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5.以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復試分數線后,在復試時需提交有效證明(CET-4 考試通專業的國家復試分數線,方可參加復試。專業學位考生復試相關要求、復試流程按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辦法執行。考生復試時需進行資格審查,參加專業課筆試和面試,復試合格后,經錄取審查、調檔政審后即可錄取為我校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
7.資格審查和體檢均安排在復試階段進行,具體安排見網上通知。資格審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復試資格并不得進行調劑。
四、錄取
1.各招生學院根據《南京航空航天大學2014 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辦法》和各學院復試錄取細則,貫徹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經筆試、面試(復試)、專業課加試合格方可錄取。
2.錄取為定向就業的碩士生(單考、強軍計劃和少數民族骨干計劃)須在錄取前簽訂相關協議書。
3.工商管理碩士(MBA)將綜合初試、復試成績擇優錄取,且只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
4.考生必須提供在2013 年11 月份至2014 年7 月份間固定的通訊地址,以便我辦及時寄發復試通知、錄取通知書等。復試錄取階段,考生可以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修改本人聯系方式(通訊地址、固定電話或手機號碼),請考生務必認真填寫以便聯系,如聯系不上,后果自負。
5.錄取考生的入學報到時間為2014 年9 月(以入學通知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