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目標
1、要求考生系統掌握音樂教育學科的基礎理論,并能運用相關理論和方法分析、解決音樂教學中的實際問題。
2、應熟悉各階段學校音樂教學概況,掌握相應的教學技能、方法和相關知識,具有從事本專業工作和開展科學研究的潛力。
3、要求考生具有相應人文素質、科學素質、專業素質和創新精神。
二、考查內容
第一章 音樂教育學概述
音樂教育學的研究對象
音樂教育學的學科屬性;音樂教育學的研究對象、研究范圍;音樂教育學、音樂教學論與音樂教學法之間的區別及聯系;
我國音樂教育學的形成與發展
1907年公立小學正式設置了音樂課程,定名為“樂歌”、“唱歌”課;蔡元培對音樂教育的影響;1922年的“壬戌學制”,采納了陶行知先生以“教學法”代替“教授法”的主張;對我國音樂教育學發展有重大影響的事件。
第二章 中國音樂教育史
中國古代音樂教育
西周樂教的內容、周代樂教的基本特征及審美意識;孔子的音樂教育思想;漢樂府的音樂教育活動;明清時期戲曲音樂的傳教與教學理論、明清時期中西音樂交流中的音樂教育行為。
20世紀學校音樂教育
20世紀學校音樂教育史的分期及發展特點;學堂樂歌的興起、發展及其歷史影響;五四時期的學校音樂教育;改革開放時期的學校音樂教育。
第三章 音樂教育的哲學基礎
哲學思考的必要性
對音樂教師來說,探討他們周圍世界的性質,至少有以下四點實踐意義:
1、音樂教師的決策和行動是不可避免的。
2、全面系統地了解哲學,有助于指導人的行動。
3、音樂教師在工作中應該具備穩定的教學風格。
4、從廣義的音樂教育到具體的音樂課程,音樂教師都需要具備一種明確的理論認識。
四種基本哲學觀點
理解和掌握自然主義、唯心主義、實在主義、實用主義四種哲學觀的淵源及基本觀點。
四種哲學觀點的比較
四種哲學觀點的主要分歧、它們各自的優點及缺點。
四種哲學與教育
與四種哲學觀點相對應的各種教育思想、教育主張及教學策略;各自的優缺點。
第四章 音樂教育的美學基礎
學校音樂和藝術教育的論證
學校課程為什么應該包括音樂和藝術?理解和掌握有關此問題的各種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