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要求
本課程主要考核學生對音樂教育與傳統音樂文化的基本理論、問題的理解與認識的能力,檢查學生在具有一定的中國傳統音樂理論知識的基礎上,對音樂教育發展的判斷與感悟能力。考核的目的是,引領學生實事求是地按照音樂的基本規律和自身特征,對當下音樂教育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分析和評價,增強學生學習、創新的興趣和能力,為日后學習、研究奠定一定基礎。
二、考核評價目標
考核評價目標分為三個層次,即一般了解、基本掌握、重點掌握。一般了解,主要指對教材中介紹的一般性知識、方法等有一個大概的了解,知道有一個說法就可以。基本掌握是指對所要求的內容要能夠做到運用較為靈活,對涉及到的相關理論和方法能夠既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重點掌握是指對所要求的內容在基本掌握的基礎上做到對知識的融會貫通,方法的把握上能夠熟練運用,諳熟于胸,并具備一般的作品分析、演唱、演奏和鑒別能力。
三、考核內容
緒論:
第一節:音樂教育及其性質、特征
一、什么是音樂教育
二、音樂教育的性質、特征
第二節:音樂教育的目標
一、實施美育——音樂教育的美育目標
二、傳承文化——音樂教育的文化目標
三、學習音樂——音樂教育的學科目標
第三節:音樂教育學概說
一、什么是音樂教育學
二、音樂教育學研究的范圍
三、我國音樂教育學的產生與發展
第一章:音樂教育哲學
第一節:為什么需要音樂教育哲學
一、什么是音樂教育哲學
二、為什么需要音樂教育哲學
第二節:幾種不同的音樂教育哲學觀
一、三種不同的音樂哲學
二、三種不同的音樂教育哲學觀
第三節:不同哲學觀在我國音樂教育中的體現
一、政治化的音樂教育——他律論、功能論的哲學觀
二、技術化的音樂教育——自律論、審美論的哲學觀
三、作為美育的音樂教育——美育論的哲學觀
四、作為文化的音樂教育——實踐論的哲學觀
五、綜合化的音樂教育發展——多種哲學觀的綜合運用
第二章:音樂美學與音樂教育
第一節:音樂美學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