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被擬錄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需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凡符合我校第一志愿復試合格分數線但沒有取得報考專業復試資格的考生,我校將與考生商量優先考慮其在校內相關專業進行調劑錄取,未被我校錄取且符合國家調劑政策的考生,我校將協助其調劑到其他院校,具體規程及要求屆時請登陸我校研究生處網站查詢。
八、其他
1.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復試資格、錄取資格,入學資格或學籍。
2.我校不提供往年專業課考試試題,亦不舉辦任何形式的專業課考前輔導班,專業課考試大綱有關問題請直接與各學院聯系。
3.我校設有多種形式的獎(助)學金,用以獎勵(資助)學習成績優秀、科研能力突出的在校研究生。
4.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處網頁(http://www2.gxu.edu.cn/yjsy/),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信息及時、詳盡地在網頁上予以公布!
5.對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按規定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由考生學校或單位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其違規事實同時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和人事檔案。
九、聯系辦法
單位代碼:10593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路100號廣西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530004
電話:0771-3231243 傳真:0771-3232827
網址:http://www.gxu.edu.cn→管理機構→研究生處
廣西大學研究生處
二O一三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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