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國家按照一區、二區確定考生參加復試基本分數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重慶、四川、陜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云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統考。否則,將取消推免生資格,列為統考生。
6.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規定,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信息。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我校聯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教育碩士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信息,并繳費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1.報考點現場確認時間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的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憑已經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要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進行認真核對并確認。經考生確認的報名信息在考試、復試及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五、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對填報報名信息時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