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專業目錄中所公布各學部(學院、研究所、中心)的擬招生人數為2014年的預計數, 僅供參考,實際招生人數以國家下達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規模為準。本單位將保留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規模以及各專業上線生源情況對各專業招生人數進行調整的權利。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專業均有一定的招生計劃用于接收推免生。
二、 報名對象和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入學考試: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后滿兩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兩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在201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入學考試中作弊的考生,不能報考2014年碩士研究生。
6.無論何種身份報考,入學前必須獲得畢業證書或本科結業證書。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經教育部批準的招生單位自行組織的單獨考試:
1.符合報考條件(一)中第1,2,4,5各項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后連續工作4年或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已經成為業務骨干,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三、取得復試資格的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須加試大學本科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除在本專業目錄中特別注明以外,復試科目及同等學力考生復試時加試科目均由招生學部(學院、研究所、中心)確定。
四、學校可以單獨考試方式招收20名碩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等門類人數比例不得超過本單位單考名額的30%),報考條件及安排與教育部對單考生的要求相同,報名、考試均在我校,具體要求以教育部文件為準。
五、學校可面向“西部12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建設兵團、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別支持的少數民族散雜居地區,以及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基礎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員”招收一定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該項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養、定向就業”的要求,采取“自愿報考、統一考試、適當降分、單獨統一劃線”等特殊措施進行。該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