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我校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研輔導班、不提供歷年試卷、不指定參考書目。
(二)復試:包括復試和體檢
我校實行差額復試。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碩士的考生可申請參加提前批復試,具體條件、申請辦法及提前復試流程詳見商學院、公共管理學院的相關專業學位碩士招生簡章。
1、復試信息發布:考生于2014年3月中下旬登陸研究生院網站(http://pgs.ruc.edu.cn),查詢我校碩士生復試基本要求,并登陸各學院網站查詢復試名單和復試辦法。請進入復試的考生登陸研究生院網站自行支付復試費并下載復試通知。
2、復試時間:2014年3月中下旬,請考生屆時參見復試通知。
3、復試地點:中國人民大學,請考生屆時參見復試通知。
4、復試基本要求:
我校是經教育部批準的34所自行確定本校復試分數線的高校之一。我校將結合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計劃和報考生源情況,以及總體初試成績情況,自行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對應屆畢業生和非應屆畢業生實行統一的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對報考統考、各專業學位考生以及單獨考試考生提出應試科目總分要求和單科分數要求。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內可享受初試總分加分及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執行;2009年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且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分政策根據教育部文件規定執行。上述考生在復試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復試內容、復試時須提交材料:參見各學院專業學位簡章。
6、體檢: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7、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
六、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根據規定,被錄取的考生依情況同我校簽訂協議書。
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2014年6月上旬。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
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調劑信息,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開展調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