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業綜合課筆試(100分)
(2)外語筆試(50分)
(3)專業課和綜合素質面試(150分)
(4)外語聽力測試(20分)
(5)外語口語測試(30分)
(6)專業加試:針對以同等學力資格(以報名時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要對其進行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加試考查,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每門考試時間為3小時。
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復試內容以各專業學位碩士生招生簡章為準。
6、復試時須提交材料:考生復試時須提交《本科課程學習成績登記表》和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于入學報到時補交),對不符合有關規定者,我校不予復試、錄取。
應屆畢業生復試時要簽署“承諾書”,承諾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各科成績合格,能夠按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入學報到時如不能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和學位證書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應屆畢業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學歷證書認證書),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7、體檢:復試時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檢,體檢醫院為我校校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8、我校認為必要時,可再次組織復試。
六、錄取程序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復試),并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科研成果、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確定擬錄取名單。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試誠信狀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對符合攻讀我校碩士學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錄取碩士生發放錄取通知書。發放時間為2014年6月上旬。
七、調劑
考生報名時只能填報一個學校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布進入復試基本分數要求后,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了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信息,并根據自己的成績再填報調劑志愿。
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復試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可以聯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單位進行調劑錄取。考生須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提交申請調劑信息,包括調往學校、專業等,我校將按考生的申請開展調劑工作。
八、學習年限
(一)我校學術學位碩士生的基本學習年限為2-3年。經濟學、法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學科和新聞傳播學一級學科的碩士生基本學習年限為2年,試行全員碩博連讀的哲學院、統計學院、漢青研究院、商學院、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農林經濟管理一級學科的碩士生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其他院系、學科、專業,除招生專業目錄特別說明外,基本學習年限為3年。
(二)我校各專業學位碩士生的學習年限詳見相應專業學位招生簡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