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按報考點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四、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信息進行全面審查,并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信息,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準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要求其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后,再準予考試。
我校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將通知公安機關并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五、初試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研招網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涂改。
(二)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月6日進行)。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試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國語
1月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月5日下午 業務課二
1月6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特殊科目考試時間最長不超過6小時。
(五)考試大綱及命題
報考我校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全國統考科目為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全國聯考科目為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法碩聯考專業基礎(非法學)、法碩聯考綜合(非法學)、法碩聯考專業基礎(法學)、法碩聯考綜合(法學)。
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組織;全國統考和聯考科目考試大綱由教育部考試中心統一編制。
其他考試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題。
單獨考試的初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英語、數學)均由我校自主命題。
(六)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后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初試成績將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
六、復試
(一)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復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復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復試時間、地點、內容范圍、方式由我校自定。2014年4月初我校將公布復試辦法和程序。全部復試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信息為準)報考的考生,復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報考法律(非法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的同等學力考生不加試。
(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
(六)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