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辦理正式報名手續者不能被錄取。
3.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含復試和發放接收函)于2013年10月15日前全部結束。已被接收的推薦免試生無須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4.省招辦審核與公示。
5.被深圳大學擬錄取的推免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將《全國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須蓋有推薦學校和推薦學校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章)通過中國郵政特快專遞(EMS)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五、學費和獎助學金(暫定)
(一)學費
根據國家關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的有關意見,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高等學校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凡被深圳大學正式錄取的2014年全日制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須繳納8000元/年的學費。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收費標準及收費方式依照省教育廳有關規定執行,詳細情況請關注后續公布的相關招生信息。
(二)獎助學金
深圳大學積極貫徹國家關于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的要求,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力度,通過提高待遇水平,吸引優質生源,鼓勵學生專心學業。特別優秀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一年累計獲得的各類獎助學金總額可達5萬以上。
1.基本獎助學金政策
凡被我校錄取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研究生,但定向及在職學習碩士生除外,下同),在標準學制年限內可100%獲得基本獎助學金(含國家助學金)。其中:約15%的學生可獲得一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16000元/年;約35%的學生可獲得的二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12000元/年;其余學生可獲得三等獎助學金,獎助標準為8000元/年。基本獎助學金分10個月發放。
凡被我校正式錄取的推免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其他經學校認定的特別優秀的學生均可獲得一等獎助學金。二、三等獎助學金由招生學院(專業)在錄取時根據考生的入學考試成績、科研成果、培養潛力等綜合考慮確定。
被錄取學生的基本獎助學金等級一經確定,在標準學制年限內將基本保持不變。但學校將根據入學之后的學業成績、是否違紀、科研成果等因素進行微調,提升或降低等級。
2.其他獎助學金體系
除以上基本獎助學金外,符合條件的全日制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在讀期間還可參評國家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學術創新獎、公共服務獎、社會獎學金等多個獎項。
我校鼓勵研究生兼任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簡稱三助)工作。全校現設研究生三助崗位200個,崗位酬金8000元/崗/年,分10個月發放,受聘研究生按勞取酬。學校積極落實研究生國家助學貸款政策,設有研究生特殊困難補助。
3.其他特別獎勵
1.凡被錄取為專業學位在職學習(雙證)的推免生,可獲得10000元的一次性特別獎勵,但不享受基本獎助學金。
2.凡被錄取為深圳大學-浸會大學聯合培養碩博連讀研究生的,還可獲得20000元的一次性專項獎學金。
六、其他事項
1.申請人必須保證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我校將在復試結束后對擬錄取的推免生公示,若申請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實或不準確,我校不予錄取。
2.我校確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學報到時未獲得學士學位證書及相應畢業證書者,學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3.學制、學習形式(少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學習形式為在職學習)、就業等其他事項請參閱《深圳大學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相關內容。
4.咨詢、監督與申訴渠道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0755-26536177,郵箱:szuyz@szu.edu.cn
深圳大學紀委、監察處:0755-26534925,郵箱:jiwei@szu.edu.cn
深圳大學招生信息網:http://zsb.szu.edu.cn
深圳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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