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科
(1)考生提供所學習巴赫十二平均律(上,下冊任選)的3首“前奏曲與賦格”,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2)考生提供所學習的斯卡拉蒂3首奏鳴曲(任選),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奏其中的一首;
(3)技術性樂曲如托卡塔或音樂會練習曲(原創或改編);
(4)多樂章手風琴原創作品一首;
(5)單樂章近現代作品一首;
(6)中國樂曲一首。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手風琴專業學生免):本人演奏錄音或錄像光盤,其中內容包括:①復調樂曲一首;②技巧性作品一首;③多樂章手風琴原創作品一首(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
注意事項:①報名時須提交完整詳細的演奏曲目及演奏時間;②考生應使用鍵盤或紐扣式自由低音手風琴參加應試;③所有樂曲應背譜演奏,考試時由主考教師指定考生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
【點此查看:國內更多院校音樂藝術專業研究生招生考試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