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科
2.和聲、作品分析
3.中、西音樂史
報名時須交(本院管弦系學生免)本人演奏的CD或DVD,內容同考試曲目。
考試時由主考指定演奏部分或全部曲目。有鋼琴聲部的作品必須有鋼琴演奏(鋼琴伴奏自帶)。
主科考試內容:
考試曲目分為四項,每位考生須選擇其中的任意三項:
(1)小鼓
德萊克留斯小鼓練習曲,全書共十二條練習曲,考生自選其中的第一首或第十二首。
(2)定音鼓
任選下列兩種之一:
①卡特:《八首定音鼓獨奏曲》,任選其中的一首;
②格拉哈姆:定音鼓組曲,任選兩段,必須包括慢樂章一段,快樂章一段。
(3)鍵盤打擊樂
任選下列五首作品中的一首。
①陳鋼原作,劉剛改編:《陽光照耀在塔什庫爾干》;
②田中立光:《兩個樂章》;
③托馬斯:《梅林》第二樂章;
④安貝圭子:《兒歌變奏曲》;
⑤《為杰爾伯特的布魯斯》;
第一至四首為馬林巴琴樂曲,第五首為顫音琴樂曲。
(4)組合打擊樂
基納克斯《反彈》B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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