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錄取
1.德、智、體全面衡量、根據當年招生名額及分數線擇優錄取、確保質量、寧缺毋濫。
3.本類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外錄取;不錄取未報考該計劃的考生。所有被錄取考生須簽訂定向協議書;在職考生與所在單位簽訂協議書;非在職考生(含應屆本科畢業生)與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書,畢業后全部回定向地區或單位就業。
4.報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碩士生,第一學年在中央音樂學院修讀學位課程,學院同時指派相關方向的導師對其進行指導。后兩年在新疆藝術學院由相關導師指導其學位論文的寫作,論文答辯在中央音樂學院舉行。
5.報考音樂教育學院的碩士生,就讀期間由學院統一指派在外地實習一年。
八、入學
1.所有被錄取新生第一學年均須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礎強化培訓基地接受培訓,重點補修外語、大學語文等基礎知識,兼顧其他專業理論知識的學習,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和宗教理論的學習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招生單位開始碩士課程學習。
2.在本院學習專業年限為三年。課程學習合格,學位作品、學位音樂會及學位論文通過,經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批準后,授予碩士學位,頒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印制的碩士學位證書。
九、其他
碩士生畢業后必須回定向地區或單位連續服務至少5年(內地西藏班、內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培養學校和民族碩士基礎培訓基地的教師和管理人員參加本計劃學習畢業的,必須回原單位繼續工作至少8年)。
畢業生不按協議就業者,要支付培養成本和違約金。違約金的具體標準、支付方式等另行規定。
本欄目內容、排版由招生信息負責。
附件1、中央音樂學院2014年碩士報考專業方向、導師及各院、系(部)招生名額
附件2、中央音樂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
附件3、中央音樂學院2014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主要參考書目
附件5、2014年全國聯考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復習范圍
附表、報考2014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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