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樂特長生專業測試辦法
一、測試項目
每考生考兩項。(1)聲樂為必考項目。(2)考生再從器樂、舞蹈兩項中任選一項。
二、分值
所考兩項每項滿分100分,其中得分高的作為主項按70%折算,得分低的作為副項按30%折算,兩項合計滿分100分。
三、注意事項
1.聲樂:自選歌曲一首(非通俗歌曲),考生先向主考教師報曲目名稱、歌曲調(聲樂測試需向伴奏教師提供樂譜),不能使用伴奏帶。
2.器樂:自選樂曲一首。除鋼琴外,其他樂器自備。
3.舞蹈:自選舞蹈作品一個,伴奏帶自備。舞蹈僅限獨舞。
4.考生須到候考區候考,臨近考試的考生不能遠離候考區(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提前向監考教師說明),叫號兩遍未到者將視為放棄考試。
(二)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辦法
一、測試項目
考生根據本人報考項目從下列相應類別中任選一個項目測試。
1.田徑類: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男子110米欄(高0.914米、距8.7米) 、女子100米欄(高0.84米、距8米) 、鉛球(男6kg、女4kg)、鐵餅(男1.5kg、女1kg)、標槍(男700g、女600g)、跳遠、三級跳遠、跳高。
2.球類:籃球、排球、乒乓球。
3.其它:健美操。
二、測試辦法與評分標準
1.田徑項目:執行最新《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內容、標準與辦法》。欄高和欄距以及投擲項目重量調整為適合初中生的標準,但對應分值不做調整。
2.其它項目:籃球、排球、健美操執行最新《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高水平(優秀)運動員專項測試項目、方法與評分標準》。其中,籃球:助跑摸高(30%)、五點投籃(20%)、綜合運球(20%)、比賽(30%);健美操:身體基本形態(20%)、專項素質(40%)、專項技術(40%)、不考成套動作;乒乓球:采用比賽方式排列名次。
(三)美術特長生專業測試辦法
一、考試內容及賦分:素描(50分)、色彩(50分),滿分100分。
二、考試辦法
1.素描:默寫,考試限時150分鐘。
2.色彩:默寫,考試限時150分鐘。
考試內容現場開題,提供專用考試八開紙一張,考生不得自帶紙張,其他相關畫具考生自備,任何參考資料不得攜帶入場。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
三、考核標準
注重考察考生對物體的觀察力和表現力,以及在繪畫中所體現的感悟能力、概括能力和造型表現能力。
1.符合試題規定及要求;
2.造型準確,有較強的表現力和塑造能力(包括構圖、比例、結構透視、特征神態、空間關系等);
3.正確理解物體對象的結構及體面關系,并能完整地體現;
4.色調意識強、色感好,畫面色塊及構圖安排適當,色彩對比及調和關系明確,表現生動,整體效果好,有美感。
依據考生卷面表現分檔、分層予以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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