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招生委員會研究決定,根據招生計劃、報考情況以及保證專業平衡,今年采取分系、擇優錄取制。各科成績合格者,分系、部按總分高低排序,總分相同按主科高低排序。符合合格錄取要求者為計劃內,符合破格錄取要求者為計劃外。
一、合格錄取(169人)
1、鋼琴系、作曲系、指揮系、音樂教育學院、樂隊學院、管弦系、音樂學系、聲歌系,總分320及以上;民樂系、科技部,總分330及以上;主科合格,外語、政治34及以上,史論、技術60及以上。
2、“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骨干計劃”考生錄取原則:主科合格;總分320分以上。
二、破格錄取(24人)
(一)第一批
1、民樂系、科技部,總分320及以上;指揮系、音樂教育學院、樂隊學院,總分310及以上;主科合格,外語、政治34及以上,史論、技術60及以上。
2、管弦系、音樂學系,總分320及以上;聲歌系,總分305及以上;主科合格,其他科目允許1門不達分數線。
(二)第二批
專業成績突出、曾獲國家級以上金獎、所報專業考生稀缺者。
我院研究生部咨詢電話(010-66425586);我院紀檢監察部門受理考生投訴的監督舉報電話(010-66425663)。
中央音樂學院研究生部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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