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成都市招委、教育局關于做好2013年中心城區(qū)初、高中藝體特長生招生工作通知》的精神,現(xiàn)將我校今年藝體特長生招生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及招收項目
(一) 初中:計劃招收48名
項 目 |
招生計劃 |
項 目 |
招生計劃 |
棋類 |
8 |
民樂、管弦樂(二胡、琵琶、揚琴、柳琴、竹笛、葫蘆絲、笙、古琴、古箏;小提琴;管樂:薩克斯、雙簧管、小號、圓號) |
14 |
健美操 |
2 |
舞蹈(中國舞、芭蕾舞) |
8 |
羽毛球 |
2 |
美術書法 |
10 |
田徑 |
2 |
聲樂、主持 |
2 |
(二)高中:計劃招收30名
項 目 |
招生計劃 |
項 目 |
招生計劃 |
健美操 |
4 |
民樂、管弦樂(琵琶、古箏、二胡、古琴、葫蘆絲、笙等;小提琴、薩克斯、雙簧管、小號 、圓號) |
6 |
田徑 |
4 |
舞蹈(中國舞、芭蕾舞) |
6 |
羽毛球 |
4 |
美術書法 |
4 |
語言表演 |
2 |
二、報考條件
(一)初中
1、報考初中藝體特長生的考生必須是具有中心城區(qū)戶籍或是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2、報考藝術特長生必須是成都市學生優(yōu)秀藝術人才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或區(qū)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藝術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
3、報考初中的體育特長生必須具有某項體育專長且達到一定水平、在學校或區(qū)(市)級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運動會中取得一定成績。
4、考生所持的藝術、體育證書專業(yè)項目須與報考學校的專業(yè)項目相同;報考初中藝體特長生的必須具備小學階段的相應證書。
(二)、高中
1、報考高中藝體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具有中心城區(qū)戶籍并參加中心城區(qū)中考。
2、報考藝術特長生必須是成都市學生優(yōu)秀藝術人才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或區(qū)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舉辦的藝術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獎項獲得者。
3、報考高中的體育特長生必須具有區(qū)(市)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體育行政部門共同主辦的體育競賽前八名證書,或具有三級及以上運動員證書。
4、考生所持的藝術、體育證書專業(yè)項目須與報考學校的專業(yè)項目相同;報考高中藝體特長生的必須具備初中階段的相應證書;
5、初中畢業(yè)生中考成績必須符合招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