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宣教辦(局),松山湖科教局,各中學: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特長生招生錄取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管理,努力形成多渠道升學、多樣化成才的普通高中辦學模式,鼓勵支持辦好特色普通高中,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今年我市部分學校繼續招收特長生。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生類別
特長生招生共設:體育類、藝術類(分音樂、美術、舞蹈)、信息技術類三個類別。
二、考試形式、計分及錄取辦法
今年我市部分學校繼續招收體育、藝術、信息技術特長生(招生計劃見附件1)。希望報考特長生的考生,先按其報考類別填寫好《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交在讀學校。在讀學校根據報考條件審查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查后在《報名登記表》中“在讀學校審查意見”欄加具“是否同意報考”意見。考生憑在讀學校加具意見后的《報名登記表》、報考資料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或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回),于5月4日至5日到招生學校報名。招生學校審核后,由招生學校于5月12日自行組織特長生項目測試(考試時間如有變化,由招生學校另行通知考生)。測試完畢后按照1:3的比例推薦考生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特長生考試,并在《報名登記表》中“招生學校推薦意見”欄加具“是否同意推薦”意見。同意推薦的考生,由招生學校分報考類別填寫好《獲推薦資格考生匯總表》(見附件2),連同考生的《報名登記表》、報考資料復印件、戶口簿或身份證復印件,于5月16日上交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匯總表》的電子版同時通過電子郵件發送(郵箱地址:DGJJK@21CN.COM)。每名考生最多只能由兩所學校推薦。市中招辦審核同意后,再安排考生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特長生考試,全市統一考試后劃定特長生合格分數線,達到合格分數線的學生才具備報考特長生資格。填報志愿時,符合報考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可填報相應有特長生招生計劃的學校志愿。錄取時,分別劃定學業考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和術科分數線,同時上線的考生即被錄取為該校的特長生。特長生在入學報到時必須與錄取學校簽訂誠信協議,保證高中階段全程參與學校該項目代表隊的訓練。
三、市統一組織的特長生項目考試安排
(一)體育類:考試時間為5月19日上午9:00,考試地點為東莞市實驗中學。
(二)藝術類:考試時間為5月23日上午9:00,考試地點為市青少年活動中心。5月22日下午3:00在市青少年活動中心召開預備會議,請有學生參加藝術類考試的學校派一名教師參加。
(三)信息技術類:考試時間為5月19日上午8:30,考試地點為東莞中學。
各初中學校應指派一名教師作為領隊,并統一組織考生提前30分鐘到達各考試地點報到。
四、報名條件及具體安排
(一)體育類
1.報名條件
在初中階段獲得市級以上比賽個人前8名,鎮街級體育競賽個人前3名;集體項目(僅限于籃球、網球、排球、足球)市級以上前8名;或達國家二級運動員以上等級。(注:①上述比賽是指市教育行政部門、體育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②考生必須在1997年1月1日以后出生。③在上述項目中個人運動技術和能力特別突出,但又沒有相應的比賽成績的學生,可由學校兩位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業教師推薦,經審查同意后方可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