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漢語言文學(播音主持方向)專業錄取。
省統考專業成績合格,文化課按照山西省第二批普通文科本科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80%劃定,按文化成績×80%+專業成績×20%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七)藝術類專業錄取:
1、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
①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②對英語單科成績作一定要求。
③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音樂單測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④無統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單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⑤山西省考生按照本省統考專業成績,音樂學專業分小科類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不分小科類按器樂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2、藝術教育專業
①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
②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音樂單測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無統考省的考生按照我校音樂單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④山西考生按照本省音樂專業考試總分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⑤本專業集音樂、美術、舞蹈、書法于一體,執行新的教學計劃,不設主科(即一對一小課)。
3、美術學、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繪畫專業:
①山西省考生,專業課執行本省同批次美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高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②山西省以外考生須本省專業統考合格、我校美術類專業校考合格,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同批次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美術學(書法方向)專業
①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線。
②對英語單科作一定要求。
③山西省書法考生使用山西省書法統考成績,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外省考生在我校專業單考合格考生中,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舞蹈編導、舞蹈編導(舞蹈教育方向)、舞蹈表演專業
①文化課執行各生源省藝術類錄取最低控制線。
②有統考省的考生,在參加本省專業統考并合格的基礎上,按照我校單考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無統考省的考生按我校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③我校不設考點省的考生采用本省統考成績,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④舞蹈表演專業對身高有一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