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錄取順序和辦法
體育類:
(1)錄取項目及人數:符合條件者根據學生測試成績和學校實際情況需要項目,確定預錄取排名和人數。
(2)學業成績達體育類特長生招生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根據預錄取名次進行擇優錄取。
(3)優先錄取對象:對專業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其錄取分數線還可適當降低。
藝術類:
1、演唱表演
(1)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確定預錄取對象。
(2)學業成績達到藝術類特長生招生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根據預錄取名次擇優錄取。
2、器樂演奏
(1)每個項目最多預錄取1人。
(2)九個項目測試成績第一名(共九名)按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列,確定預錄取對象。
(3)學業成績達到藝術類特長生招生錄取的最低控制線,根據預錄取名次擇優錄取。
注:由于受區外名額限制,當演唱表演和課本劇表演區外錄滿4個名額時,則器樂演奏區外錄取名額縮減至1人。
3、課本劇主演
(1)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預錄取名次。
(2)學業成績達到藝術類特長生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根據預錄取名次擇優錄取。
科技類:
(1)根據測試成績確定預錄取名次。
(2)學業成績達到科技類特長生招生錄取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根據預錄取名次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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