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每位考生只允許申報一所學校一個特長項目,申報后不得更改。
4、聯系電話:13998517687(吳)15940966091(沈)
注:考生所提供的證書復印件和所有表格均為A4紙,照片均為同一版照片。
四、考試辦法及認定
1、考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5月26日
注:具體考試時間我校會根據報名數量進行調整,請家長留意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網站發布的信息,按時到場,參加考試。
2、考試地點:大連市第二十四中學報告廳
3、考試秩序:考試前請持準考證按照指定時間到現場確認,逾期不到或不帶相關證件(準考證)視為棄權,考試期間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有序的參加考試,考試順序為現場抽簽決定單項考試順序,備考室為報告廳階梯一教室,考場為二樓報告廳。
4、考試內容:
器樂類
(1)自選樂曲或練習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2)視奏(現場抽題,中等程度作品)
(3)打擊樂要求:爵士鼓自選作品一首(帶伴奏),小軍鼓、定音鼓、馬林巴以基礎展示為主。
聲樂類
(1)自選歌曲一首(中等程度以上)
(2)試唱(現場抽題,一升一降以內,簡譜、五線譜均可)
舞蹈類
(1)自選舞蹈表演
(2)評委考察考生協調性、軟開度、基本功技巧、模仿力以及舞蹈學習潛質。(練功服和劇目服裝自備)
注:考試所需樂器、服裝、道具均有考生自行準備(定音鼓、爵士鼓、馬林巴不需自帶),器樂類考試不用伴奏(打擊樂除外),聲樂、舞蹈類考試需要伴奏的請準備CD文件格式光盤和U盤備份。
5、評分標準:
類別 | 標準 | 分數 |
器樂類 | 1、技術性(音準、音色、節奏、技巧、難易程度等) | 50 |
2、藝術性(對作品理解和表現程度,樂曲風格把握、感情的抒發和音樂形象的塑造) | 30 | |
3、測試(視奏準確,流暢) | 10 | |
4、綜合素質(演奏姿勢、臺風、形象、氣質) | 10 | |
聲樂類 | 1、演唱基礎(音色、音準、節奏、氣息、吐字等) | 50 |
2、藝術表現(對作品的理解,情感的把握,音樂的表現力) | 30 | |
3、測試(試唱準確,流暢) | 10 | |
4、綜合素質(正確的演唱姿勢、臺風、形象、氣質) | 10 | |
舞蹈類 | 1、動作技巧(基本功、動作規范、樂感、表演等) | 50 |
2、藝術表現(舞蹈形象的塑造,充滿感染力) | 30 | |
3、評委現場測試(軟開度、技巧、表演性、模仿力) | 10 | |
4、綜合素質(臺風、形象、氣質) | 10 |
高胡 高胡又稱粵胡、南胡。是本世紀三十年代,著名廣東音樂家呂文成將二胡習用的絲弦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