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學(含九年一貫制學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體育局關于2006 年本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工作的意見》(滬教委體〔2006〕3 號)及《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06 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收文藝特長生工作的意見》(滬教委體〔2006〕2 號)精神,結合本區實際,現制定《松江區2013 年小學、初中畢業生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實施辦法》(下簡稱《實施辦法》),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依據,切實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全國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精神,完善本區初高中階段學校體育、藝術、科技教育工作的延伸、銜接,進一步提升我區中小學生綜合素質及素質教育的質量與水平。
二、招生原則
1、公開、公平、公正原則。招生學校必須以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為招生對象,嚴格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原則進行,不變相招生,不暗箱操作,不弄虛作假,不徇私舞弊。
2、公布、公告、公示原則。招生學校要將招生簡章在學校網站上公布,全區各中小學校要將本《實施辦法》在學校醒目處公告全體畢業生,推薦名單、擬錄取名單必須在校內進行公示,錄取對象必須經區教育信息網公示。
3、綜合素質評定與專業或專項考核相結合原則。體育特長生必須通過區綜合素質測試和招生學校教練組專項測試。藝術、科技特長生須通過學校專業考核。經區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招生學校確定擬錄取名單。
三、領導小組
成立區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簡稱領
導小組),具體如下:
組 長:王 斌、楊桂龍
組 員:夏長來、程 偉、沈惠明、徐彩萍、顧 鳴、魏春杰
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工作在領導小組的統籌下進行,
并會同紀檢監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嚴格管理與監督。
四、招生學校、項目及人數
(一)體育
1、初中學校(預初年級)
松江七中: 田徑、射擊、游泳、足球、籃球 共18 人
民樂學校: 擊劍 共20 人
二中(集團)初級中學:田徑、籃球 共18 人
2、高中學校(高一年級)
松江二中:田徑、擊劍、射擊、足球 共12 人
松江一中:田徑、籃球、乒乓、擊劍、射擊、
足球、游泳 共8 人
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外國語中學:田徑、籃球、羽毛球、
手球、擊劍 共8 人
華東師范大學松江實驗高級中學:田徑、足球、籃球、乒乓、
擊劍、射擊、斯諾克(美式臺球)、冰壺 共8 人
松江四中:田徑、籃球(女子)、曲棍球(女子)、舉重、
射擊、柔道 共8 人
松江區教師進修學院附屬立達中學:田徑、籃球、乒乓、足球、
舉重、羽毛球(男女不限)等 共8 人
(二)松江二中創新素養(高一年級)
藝術:二胡(九級及以上)、琵琶(九級及以上)、
笛子(八級及以上)、鋼琴(九級及以上)、
揚琴(七級及以上)、古箏(七級及以上)、
阮或柳琴(四級及以上)、西洋弦樂(六級及以上)、
西洋管樂(四級及以上)、打擊樂(五級及以上)、
聲樂(八級及以上) 共16 人
科技 共16 人
(三)松江一中(高一年級)
藝術:聲樂(九級以上)、鋼琴(九級以上)、管樂 共10 人
(四)松江四中(高一年級)
美術 共20 人
(五)三新學校(預初年級)
藝術:器樂(鋼琴、弦樂器、管樂器、打擊樂器)、
聲樂 等 共10 人
五、招生范圍
1、松江二中在招收本區體育特長生基礎上,面向外區縣及外省市招收部分專項技術突出的體育特長生。
2、松江二中面向本區招收部分創新素養(科技、藝術類)特長生。
3、松江一中面向本區招收部分體育、藝術特長生。
4、松江四中面向本區招收部分體育、藝術特長生。
5、上海師范大學附屬外國語中學、華東師范大學松江實驗高級中學、教師進修學院附屬立達中學、松江七中、民樂學校、二中(集團)初級中學面向本區招收部分體育特長生。
6、上海三新學校面向本區招收部分藝術特長生。
六、招生條件與對象
(一)體育
1、初中學校
小學畢業生體育特長生(2013 年本區小學應屆畢業生)須參加區統一組織的小學畢業生學業考試。
第一類:兩年內獲得市級比賽單項前八名、團體前八名主力隊員,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和招生學校教練組專項測試。
第二類:兩年內獲得區級比賽單項前六名、團體前六名主力隊員,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和招生學校教練組專項測試。
第三類:運動條件好,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及招生學校教練組專項測試,有一定的專項基礎或發展潛力。
2、高中學校
具有2013 年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資格的初中應屆畢業生體育特長生須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第一類:運動技術水平達到一級。
第二類: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單項前八名或團體前八名主力隊員,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
第三類:運動技術水平達到二級,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
第四類:在省市級比賽中獲單項前八名或團體前十名主力隊員,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
第五類:在區級比賽中獲單項前三名或團體前二名主力隊員,通過區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
各級各類比賽資質界定由區體育局和區教育局共同認定。比賽成績以該生在小學階段四、五年級及初中階段八、九年級獲得為準,其他年級獲得成績不予認定。
以上對象須由招生學校認定,區體育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招生學校擇優錄取。
(二)藝術、科技
1、初中學校符合松江區藝術特長生報考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見區有關文件),三新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詳見學校招生簡章。
2、高中學校具有2013 年報考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資格的初中應屆畢業生藝術、科技特長生須參加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松江二中創新素養、松江一中藝術、松江四中美術藝術特長生招生辦法詳見各校招生簡章。
七、錄取辦法
1、招生學校應于4 月中旬根據區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原則,將含有招生項目、人數、要求、錄取辦法等內容的招生簡章報區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2、符合上述規定的小學、初中畢業生,應于4 月18 日(周四)前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小學畢業生申報體育特長生的須填寫《松江區小學畢業體育特長生申報表》(附件1),初中畢業生申報體育特長生(本區)須填寫《松江區初中畢業體育特長生申報表》(附件2),小學畢業生申報藝術特長生的須填寫《松江區小學畢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附件3),初中畢業生申報松江二中創新素養、松江一中藝術、松江四中美術的特長生須填寫《松江區初中畢業藝術、科技特長生申報表》(附件4),并在就讀學校核實蓋章,校內張榜公示三天后,將申報表連同競賽成績冊、秩序冊、獲獎證書、等級證明等相關證明材料于4 月19 日(周五)前上報區教育局基教科。
聯系人:魏春杰;聯系電話:37736351。
3、經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后的體育特長生候選人,由區統一進行特長生體育綜合素質測試,進行公開選拔。測試時間為4 月21日(周日),上午8:30 開始,測試內容為100 米、實心球后拋(初中組)、實心球前擲(小學組)、立定跳遠及專項,測試地點在松江七中體育場。藝術、科技特長生候選人,由招生學校進行專業考核,進行公開選拔。考核時間為5 月4 日(周六)之前。5 月20 日(周一)之前確定擬錄取名單。
4、擬錄取的小學畢業生體育特長生將在松江教育信息網公示后,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招生學校擇優錄取,并由學校發放體育特長生錄取通知。錄取后,其他學校不再錄取。未經松江教育網公示的小學畢業生體育特長生,招生學校不得以特長生的資格錄取。擬錄取的初中畢業生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將在松江教育網公示后,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招生學校擇優錄取。未經松江教育網公示的初中畢業生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招生學校不得以特長生的資格錄取。
5、高中學校面向全市招生的體育特長生須參加系統體育訓練,在市青少年訓練管理中心正式辦理注冊手續2 年以上,并持有參賽證。擬錄取的初中畢業生體育特長生(市級及以上)將在松江教育網公示后,由區教育考試中心報市考試院中招辦。市考試院中招辦將在招生信息網上對各區縣專項測試合格的初中畢業生體育特長生(市級及以上)名單向社會集中公示。未經市中招辦集中公示的體育特長生(市級及以上),招生學校一律不得以體育特長生(市級及以上)的途徑予以錄取。
6、通過區體育綜合素質測試,且初中畢業生統一學業文化考試成績達到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70%的體育特長生擬錄取學生(不含零志愿),方可由招生學校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決定是否錄取(具體詳見各校招生簡章)。
7、對個別體育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而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考試成績達不到規定的初中畢業生體育特長生,由區體教結合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后提出申請報告及填寫《上海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特長生申報表》(附件5),于7 月上旬集中報市體教結合聯合辦公室,經市體教結合聯合辦公室審核認定并報市教委批準后方可錄取。錄取后,學生本人及家長(或監護人)需與市體教結合聯合辦公室簽訂《奧運重點后備人才培養目標責任書》。
8、招生學校在正式錄取前應與擬招收的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簽訂相關協議,明確特長生的權利與義務,確保特招生入學后繼續進行特招項目的深造、訓練與比賽。入學后如不愿進行特招項目的深造、訓練與比賽,初中特招生將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其特招時學區劃分安排至相應學校就讀。高中特招生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其入學時的文化學業成績安排至相應學校就讀。
八、招生要求
1、健全機制,明確職責,加強對特招工作的領導。招生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特招項目領導與負責具體特招項目的教師組成學校特長生招生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確保特招工作的順利進行。
2、加強管理,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學校原則上必須嚴格執行特招計劃,認真、積極、穩妥地完成特招計劃限定的特招人數。若確有特殊困難完不成特招計劃,應向區招生領導小組予以說明。
3、實行公示制度,增強特招工作的透明度。堅持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和公正原則,對擬招收的特長生要上網公示,對正式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名單在學生原就讀學校公示一周。
4、加強監管,維護特招工作的公正性。對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考生,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小學畢業生將退回原學區相應學校就讀,初中畢業生將取消其當年報考或錄取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查處。
九、時間安排
1、4 月中旬向社會公布和宣傳有關政策。招生學校公布招生簡章。
2、4 月18 日前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申報表,4 月19 日前各校將特長生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交招生領導小組。
3、4 月20 日體育特長生資格審核。
4、4 月21 日區組織體育特長生綜合素質測試。
5、4 月22 日—5 月20 日各招生學校開展認定和組織測試工作。
6、5 月22 日前將擬錄取的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在松江教育網上公示。
7、6 月上旬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初中招生學校依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完成小學畢業生體育特長生錄取工作。
8、7 月上旬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會同高中招生學校按考生成績擇優錄取,完成初中畢業生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錄取工作。
上海市松江區教育局
2013 年4 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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