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復試
采取差額復試,擇優錄取的原則。考生憑準考證(加蓋研究生學院公章)和二代身份證(或軍官證)參加復試,證件不全者不準參加復試,后果自負。
1. 外語考試
⑴考試時間:4月14日上午8:30至11:3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具體考場、座次及復試科目于4月13日下午15:00在田家炳教育書院門前查看版面,同時可在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上查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學院
2.專業課考試
⑴考試時間:4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試地點:田家炳教育書院。
⑶組織單位:研究生學院
⑷專業課考試科目:請登錄我校研究生學院網頁“招生信息”/“碩士招生”/“復試、加試科目及考試內容范圍查詢”中查詢。
3.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
⑴測試時間:4月15日8:30至17:30
⑵測試地點:考生于4月12日到相關院(所)報到時查詢
⑶組織單位:各院(所)和碩士點。
4.同等學力考生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者(2011年9月1日以前獲得高職高專畢業證書者;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加試2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
⑴加試時間:4月13日下午14:30至18:30。
⑵加試地點:考生于4月12日到相關院(所)報到時查詢加試地點。
⑶組織單位:相關院(所)和碩士點。
五、復試結果公布
1.復試合格的基本條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質考核合格。
⑵外語筆試成績認定真實。
⑶加試成績,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及格。
⑷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體素質檢查合格。
2.復試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總成績=(初試總分/5)X70%+復試專業課成績X21%+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成績X4.5%+專業綜合素質面試X4.5%,其中專業課筆試成績滿分值為100分,外語聽力、口語測試滿分值為100分,專業綜合素質面試及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滿分值為100分。
3.復試成績排序原則
各面試小組根據考生的復試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績時,按初試成績排序(調劑考生在復試合格的條件下排在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擬錄取名單提出
各面試小組根據本學科、專業招生計劃,按排序結果從高到低錄取,研究生學院審查合格后確定錄取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