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音樂作品分析與音樂史論教學研究:
1、面試(含口試、樂器演奏等)
2、音樂分析與寫作:
(1)、作品綜合分析
(2)、作曲家及其創作述評
四、外語筆試:
外語筆試90分鐘,滿分100分,乘20%計入復試成績。考生憑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軍人須憑軍官證)提前15分鐘到考場參加考試。請考生自備2B鉛筆、橡皮及簽字筆。
測試時間:4月9日下午13:00—14:30;
測試地點:音樂樓350教室。
五、心理健康測試:
時間:外語測試結束后
地點:音樂樓350教室
六、專業綜合能力水平測試:
時間:4月10日7:50到音樂樓254會議室報到
地點:
(1)聲樂表演、教學與文化研究方向——音樂樓五樓排練廳;
(2)鋼琴演奏與教學研究方向(含古箏)——音樂廳(田家炳教育書院);
(3)合唱指揮與教學方向——音樂樓446教室;
(4)音樂作品分析與音樂史論教學研究——音樂樓256教室;
七、復試前的準備工作
音樂學院為復試考生提供試琴,有需要的考生到音樂學院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八、關于錄取
1、復試滿分150分。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初試成績*60%+復試成績*40%。復試結束后,同一學科、專業的考生按總成績排序,從高到低,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是否為計劃內(各專業公費人數小于等于招生簡章學術型專業招生人數,上線生源不足的專業,其公費人數即為上線人數)錄取。
2、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3、復試不合格的(即面試不合格,或復試總成績低于復試總成績60%的考生,或同等學力加試科目中的任何一門成績低于60分的同等學力考生,或體檢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我院復試規定的考生)不予錄取。
4、復試結果將于4月13日12:00在學校研究生院網站公布。
九、關于交費
根據學校規定,復試合格者,我院擬錄取的考生不得調劑到其它招生單位;計劃外(委培和自籌)錄取的考生要在2013年4月19日前將學費一次性交齊。逾期未交學費者,按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
自籌經費研究生在讀期間不享受助學金待遇。委培生(定向生)在讀期間的待遇由委培(定向)單位負擔。我校沒有開辦研究生助學貸款業務。
計劃外考生收費標準及交費方式見校研究生院網站《2013年研究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安排》。
音樂學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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