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 2006 〕4 號)、《教育部關于做好 201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 [2013]1 號)等文件中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具體要求,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我院將繼續加強復試工作,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切實維護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現將復試有關工作及復試方案通知如下:
一、復試分數線
根據《 2013 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報考我院考生初試的具體情況,確定如下分數線:
總分: 320 分;
政治: 34 分;外語 34 分;
業務課分數相加達 200 分。
二、復試日程安排
1 、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時間: 2013 年 4 月 9 日- 13 日
時 間 |
安 排 |
4 月 9 日 14:30-16:00 |
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 |
4 月 10 日- 11 日 |
專業考試(面試 及筆試) |
4 月 12 日 |
英語考試 |
4 月 13 日 |
體檢 |
具體時間及考場安排于 4 月 9 日資格審查地點公布。
三、資格審查
復試前,北京舞蹈學院研招辦對考生資格進行審查。考生在復試報到時須帶齊以下材料:
1. 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 學歷材料:
( 1 )應屆本科畢業生:學生證原件,注冊須完整;
( 2 )往屆本科畢業生: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 3 )同等學力考生:本科結業證書或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術論文原件和復印件(至少 1 篇);
3. 考生下載并打印《北京舞蹈學院報考碩士生人員政治思想情況審核表》(附件 2 ),由所在單位對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給出合格或不合格評價。應屆考生由所在學校負責審查蓋章,往屆生與在職考生由戶口所在派出所負責審查蓋章。
4. 《報考北京舞蹈學院碩士研究生藝術履歷表》(附件 3 )。
5. 貼好照片的《北京市 2013 年研究生招生體格檢查表》(附件 4 )。
四、復試考試內容、考核方式
1. 舞蹈學
2013 年復試考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口試、 專業理論考試 、英語考試等項目。復試總成績為 300 分。
專業技能測試與口試 100 分。
專業理論筆試 100 分。
英語考試 100 分。
聽力 30 分鐘,試卷答題;口試為抽簽式問答,每人 5 分鐘。
2. 其他學科
2013 年復試考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專業學科能力口試、英語考試等項目。復試總成績為 300 分。
專業技能測試 100 分,為相應學科的劇目表演、音樂編舞或繪畫設計等,具體內容由各學科按相關要求制定,重點考查考生在相應領域內的專業技能。
專業學科能力口試 100 分,考查考生對本學科專業建設發展的認識與分析,對本人專業研究方向的思考、導師提問等。
英語考試 100 分。聽力 30 分鐘,試卷答題;口試為抽簽式問答,每人 5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