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地點
復試時間:2013年4月12日。
地點:華南師范大學大學城校區音樂學院。
二、復試資格要求
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國家線,按照1:1.5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公平公正地確定復試名單,并將復試名單報送校研招辦復查,復查通過后,在學院網站和校研招辦網站公示。
三、復試內容
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參加復試,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一)資格審查
1. 資格審查
由學院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需審查的原件和上交的復印件包括:
(1)身份證
(2)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查學生證),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準考證
(4)政審表(由考生從研招辦網頁下載,復試前交,由原學習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5)大學歷年成績表
(6)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歷證明(僅往屆生需此項)。
(7)所在單位人數部門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報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此項)。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生):(1)(2)(5)的復印件和(4)(6)的原件,暫緩就業的由畢業學校出具(6)。往屆生在復試結束如擬錄取,則須登錄中國研招網(http://www.chsi.com.cn/xlrz/)申請學歷認證,并在4月30日前將學歷認證報告PDF圖片發送電子版或郵寄紙質版至擬錄取學院。未收到學歷認證報告不予錄取。
無論是應屆還是往屆生,若考生擬錄取為定向或委托培養,則必須提交(7)的原件;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含推免生和國防生)復試時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指導組及學院同意后,報校研招辦審批。此兩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申請,擬錄取后再補交申請無效。
2. 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4月7日前與院系聯系并傳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報專業復試要求,復試前向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交給研招辦審核。
(二)專業筆試(2小時,100分)
由學院嚴格按照2013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織命題、復試、考試和評閱。部分操作性強的專業,其筆試部分可以改為實踐能力和技能考核,如現場演示、創作等,具體辦法由各研究方向自定。調劑生中初試科目與我校復試科目相同者,可根據專業指導組要求另選考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復試科目。(藝碩專業面試:由學院嚴格按照2013年招生簡章公布的復試科目,組成5人以上的考核組進行專業面試。
1、聲樂方向
2、鋼琴方向
3、器樂方向
4、作曲指揮方向
考試內容由各研究方向自定。調劑生中初試科目與我校復試科目相同者,可根據專業指導組要求另選考與初試科目不同的復試科目。)
(三)綜合素質考核(100分,其中面試環節每生不少于20分鐘)
1. 外語考核(20分)
包括口語、聽力等方面的考核。
2. 專業素質考核(50分)
重點考察考生對專業基礎知識及專業研究動態的掌握和了解情況。
3. 品德與實踐能力考核(30分)
重點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情況和社會實踐經歷等,尤其要切實加強誠信評判,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凡發現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四)體格檢查
體檢標準參考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規定執行。
體格檢查地點安排在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校醫院, 時間為:4月7日、8日、11日上午8:00—11:00,下午2:30—4:00,4月10日上午8:00—4:00。考生體檢時需攜帶填好貼有本人照片的我校體檢表和體檢費45元自行到校醫院體檢(體檢表格在華師研究生處主頁下載)。體檢結果由校醫院返回至研招辦,無需考生本人領取。不接受校外醫院體檢報告或考生郵寄的體檢報告。
(五) 同等學力加試
同等學力報考的考生(包括專科畢業兩年、成人高校應屆本科)需加試兩門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請此類考生在復試前與我學院取得聯系。加試成績不計入總分,但低于60分不予錄取。考試成績單、試題和答案均需在復試后送研招辦,統一交省考試院。
四、錄取
1.所有具備復試資格的考生均須經過復試且合格方能錄取。
2.復試成績=(專業筆試成績+綜合素質考核成績)/2,復試成績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合格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50%+復試成績×50%,將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并結合體檢情況確定擬錄取名單,擇優錄取。
4.擬錄取名單需在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五、其他
我校2013年碩士復試錄取工作異常情況反映和受理部門:
1.華南師范大學紀檢監察處
電話:020-85211016 ;電子郵箱:hs801@scnu.edu.cn;通訊地址:廣州石牌(郵編510631)
2.華南師范大學研招辦
電話:020-85213863;電子郵箱:yjshc2@scnu.edu.cn;通訊地址:廣州石牌(郵編510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