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地點、復試程序
全部考試均在音樂學院進行,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報到抽簽:4月13日上午7:30 音樂學院大廳
全日制學術型考生:
4月13日上午:
英語聽力、口語:8:30開始
4月13日下午:
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主科及專業面試14:00開始
理論各方向專業筆試14:00——17:00
4月14日上午:
音樂科技組面試(錄音藝術、電子音樂)10:00開始
音樂學組面試(中國音樂史、外國音樂史)8:30開始
舞蹈組面試(舞蹈教育、舞蹈編導)10:00開始
4月14日下午:
1.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作曲、和聲、復調、曲式與作品分析)、指揮組面試(合唱指揮、樂隊指揮)13:30開始
2.音樂教育、世界民族音樂組面試 13:30開始
全日制專業學位考生:
4月13日上午:
英語聽力、口語:8:30開始
4月13日下午:
表演專業(聲樂、鋼琴、器樂)主科及專業面試14:00開始
作曲、管弦樂隊指揮方向專業筆試14:00——17:00
4月14日下午:
作曲、指揮(合唱指揮、樂隊指揮)面試 1:30開始
二、復試基本內容和形式:
筆試(理論方向)、實際操作(表演方向)、面試、英語口語、英語聽力
三、復試基本要求和辦法
專業面試成績、專業主科成績及復試總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專業面試過程必須有書面和錄音記錄
四、外語口語、聽力測試組織形式
英語口語、聽力
五、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具體辦法
在面試中進行
六、差額復試比例
1:1.5
七、初試、復試成績的權重分配
錄取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30%
八、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1.英語口語、聽力10%
2.理論方向:專業筆試50%
表演方向:專業考試50%
3.專業面試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