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具體日程安排
2013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將于4月7日—12日進行,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各招生學院自行確定并電話通知復試考生,請考生保持通信暢通。
復試期間,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費用自理,請注意安全。考生參加復試安排如下:
1、各招生學院根據復試名單通知考生具體復試時間地點并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地點設在考生報考專業所在的學院(中心、重點實驗室)辦公室,資格審查通過后領取復試報到通知單;了解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參加全體復試考生大會;
2、考生按照各學院(中心)的要求,進行復試;
3、復試通過并被擬錄取的考生到我校雁塔校區校醫院進行體檢(4月10日—12日),需考生本人帶近期一寸照片一張,體檢表在校醫院領取,體檢結束后將體檢表交到各學院研究生秘書老師處。
遞補考生被轉為擬錄取后參加體檢。
4、通過體檢并被擬錄取的考生可在各招生學院研究生輔導員老師處憑本人身份證原件領取個人銀行卡。
5、復試程序結束,考生可返程,擬錄取考生請盡快辦理相關手續(如簽訂協議書等)。
二、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應屆本科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學生證、大學本科學習成績單(教務部門出具);
2、往屆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單獨考試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查后,請將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交于資格審核老師,已備省上檢查。
單考考生復試通過后須在4月20日前與所在單位人事部門簽訂委托培養協議書(一式五份)交于研招辦,考生單位人事部門必須與報考時所填報的考生檔案所在單位一致。
4、同等學力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查后,請將本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交于資格審核老師,已備省上檢查。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正反復印)。其中應屆本科生還須帶:學生證、大學本科學習成績單(教務部門出具);非應屆考生還須帶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公共管理碩士(MPA)、工商管理碩士(MBA)、旅游管理碩士(MTA)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復印);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上述考生身份證復印件須交給研究生輔導員;其中少數民族骨干考生還須將本人另1份身份證復印件交于研究生秘書。
三、復試結束后需辦事宜及注意事項
1、擬錄取為委托培養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職工)須登陸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委托培養協議書(一式五份),并請單位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后于4月20日前交研招辦;
2、擬錄取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須登陸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院網站下載《國家定向培養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在職考生或非在職考生)定向協議書》(一式五份),并請有關部門簽署意見后于4月20日前寄至研招辦,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3、調劑復試并被擬錄取的考生須于4月20日前完成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調劑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報考單位提供的考生本人相關考試材料后,考生調劑程序結束,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4、請考生及時關注我校研究生院網站上的有關復試、錄取情況的通知。
研究生院網站:http://www.yjs.snnu.edu.cn
研招辦咨詢電話:029-85310346
研招辦聯系地址:陜西師范大學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校務樓425室)
郵 編:710062
四、復試期間,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嚴禁弄虛作假;在復試過程中如發現舞弊行為,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
五、考生乘車路線
1、陜西師范大學雁塔校區可在西安火車站乘坐603路公交車直達;
2、陜西師范大學長安校區可在雁塔校區門口換乘600路公交車直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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