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時間、地點
2013年4月1日—15日,華南師范大學石牌校區和大學城校區,以各學院安排為準。
二、復試資格要求
初試成績達到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的A類國家線,按照1:1.2-1:1.8的差額比例確定復試資格名單。
三、復試內容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
由院系對復試考生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不予復試。
考生需驗證的原件包括:
(1) 身份證
(2) 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查學生證),持境外學歷的考生須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報告
(3) 準考證
(4) 政審表(由考生從研招辦網頁下載,由原學習工作單位簽署意見并蓋章)
(5) 大學歷年成績表
(6)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脫產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往屆生需此項)
(7) 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同意定向或委培攻讀碩士學位證明(僅報考定向或委培的考生需此項)
考生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
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1)(2)的復印件和(4)(5)的原件,以及錄取當年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加蓋學校公章;
往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生):(1)(2)(5)的復印件和(4)(6)的原件,暫緩就業的由畢業學校出具(6)。往屆生在復試結束如擬錄取,則須登錄中國研招網(http://www.chsi.com.cn/xlrz/)申請學歷認證,并在5月10日前將學歷認證報告PDF圖片發送電子版或郵寄紙質版至擬錄取學院。未收到學歷認證報告不予錄取。
無論是應屆還是往屆生,若考生擬錄取為定向或委托培養,則必須提交(7)的原件。
申請保留入學資格者(含推免生和國防生)必須提交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書,經專業指導組及學院同意后報研招辦審批。此兩類考生必須在復試時提交申請,擬錄取后再補提交的申請無效。
2.提交加分項目材料
按照教育部文件,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符合復試加分政策項目的考生須在4月7日前與院系聯系并傳真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加分后符合所報專業復試要求,復試前向學院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交給研招辦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