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見》(杭教高中〔2013〕5號)(以下簡稱《招生工作意見》)和《杭州市教育局關于2013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學校提前自主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特長生工作的通知》(杭教高中〔2013〕10號)的有關規定,結合本校辦學實際及特色,特制定我校2013年提前自主招收體育、藝術和科技類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
一、依據和原則
為進一步推進素質教育,充分發揮杭州高級中學的辦學優勢,體現新課程改革的理念,按照學校發展需要,發現、選拔具有一定特長的初中畢業生,實施因人施教,促進學生個性化發展,實現學校跨越式可持續發展。招生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錄取的原則。
二、組織機構
1. 成立以尚可校長為組長,應益民、張旭光、朱巍、陳利民、謝永明、何杭廣為成員的學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提前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負責擬定錄取學生名單并上報審批。
2. 成立學校提前自主招生辦公室,應益民任主任,成員由陳利民、謝永明、洪霞、何杭廣、竺曉華、朱海其、余知辛組成。負責對報名學生進行資格初審,并組織綜合素質考核,提出擬錄取學生名單。
三、招生計劃及要求
(一)招生對象
符合《招生工作意見》中規定的招生對象和范圍及各類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同時符合下列所列的特長生條件。
(二)招生計劃
共招收31名,體育類17名,其中市隊聯辦羽毛球項目8名,中國象棋3名。藝術類6名,科技類8名。
體育類(籃球女子1名,跳遠女子2名、標槍女子1名,定向2名,羽毛球8名,中國象棋3名)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初中教育階段(指義務教育階段的七至九年級,下同)獲羽毛球或中國象棋、田徑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者。
2.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學生定向運動比賽初中組個人項目前三名者。
3. 2012年杭州市區中學生籃球比賽初中(女子)組冠、亞軍主力隊員。
4.2013年杭州市中小學生田徑運動會初中女子組標槍比賽前八名獲得者。
藝術類(攝影2名,鋼琴1名,聲樂1名,經市教育局同意籌建管樂團2名(打擊樂1名、圓號1名)考生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初中教育階段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節中學組獨奏(唱)、重奏(唱)(四人及以下)、攝影等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等獎者。
2.初中教育階段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藝術競賽(器樂現場比賽)個人項目一、二、三等獎或前六名者(獲獎證書上蓋有相應教育行政部門印章,不含各級藝術教育委員會)。
3.初三年級獲杭州市中小學生藝術團(相應項目)優秀團員稱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