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錄取辦法
(一)包場中學、實驗學校、證大中學、四甲中學、冠今中學
1.根據專業測試成績的高低,按招生計劃數的3倍,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由招辦、招生學校向考生發放專業合格通知書。
2.藝體特長考生在高中錄取的提前批次中錄取,具體辦法是:藝體特長專業合格的考生中考總分(含加分)達全市統一劃定的特長生(海中另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則按照學校藝體生招生計劃數,美術類特長生按中考總分從高到低錄取;音樂體育類特長生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藝體特長考生中考總分(含加分)未達全市特長生(海中另定)最低控制分數線,則該生不能錄取為藝體特長生。
3.五所學校的擇校類不招藝體特長生。
(二)海門中學
1.根據考生專業測試成績的高低,按招生數的1.3倍,劃定專業錄取分數線,由招辦、海中發專業測試成績合格通知書。
2.在填報海中特長志愿且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達到的等級,體育類考生中考總分分別達到中考總分值(750分)的80%、75%(優秀學生,優秀學生由海中專業測試確認)、70%(特別優秀學生,特別優秀學生由海中專業測試確認);藝術類考生中考總分分別達到中考總分值(750分)的85%、80%,按報考專業測試成績分類擇優錄取。
若因中考總分(含加分)差異未達總分要求但在要求總分下10分以內可以錄入擇校類中,但考生必須填報海中的相關志愿(按相應類別標準收費),否則不予錄取。
3.初中階段讀過四年的學生,其中考總分成績減20分投檔。
七、有關要求
1.各有關招生學校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制訂好本校藝體特長生招生簡章(辦法)及專業測試的詳細實施方案。招生簡章必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方可發放。測試方案應對照中考的有關要求制訂,內容應完整具體,包括考場的布置、考試程序、評委的產生(本校教師不得擔任評委)及命題、閱卷、評分、結分辦法等。測試方案在4月28日前報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審核。專業測試工作在有關部門監督下實施。
2.各校專業測試成績須經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核準后公布。
3.若因專業成績過低或中考總分成績未達線而造成藝體生招生計劃不能完成,則剩余指標轉為普通生計劃。
4.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是中考的組成部分,各校務必要成立專業測試工作領導組,落實工作責任,嚴肅考試紀律;要精心組織,規范操作,嚴禁徇私舞弊。專業測試工作必須接受市中招領導小組的領導,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
海門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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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