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音樂:考試總分100分。
(1)專業(鋼琴或其他樂器演奏)50分。
(2)視唱、節奏40分。
(3)練耳10分。
3.美術:考試總分100分。
考靜物素描和靜物色彩(水彩、水粉不限)各占50分。
五、評分辦法
l、音樂考試采取當場打分,不亮分,每項由3名評委評分,考試成績取平均分。
2、體育考試由3名裁判人員同時記錄成績,分別填寫原始成績記錄單,考試的成績取平均分。
3、美術考試在閱卷時要密封考號、姓名,由3名評委分別評分,考試成績取平均分。
六、相關要求
1、各縣市考試機構、各初中學校要做好宣傳、報名工作。
2、縣市考點要求一律設在縣(市)政府所在地,考點設置不得再向下延伸。
3、各組織測試的考試機構要選聘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堅持原則、工作認真負責的音、體、美專業教師組織測試,確保考試的公正公平。
4、各學校一定要做好赴考考生安全教育和考試準備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嚴格杜絕測試過程中舞弊現象的發生,若在考試中發現冒名頂替等弄虛作假現象,取消考生考試資格,并按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6、考試結束,各縣市將原始考試成績審核無誤后,于5月底以前用光盤上報市招生考試院,光盤上必須用記號筆注明上報單位、數據名稱,并由上報單位負責人和數據處理責任人簽名。
附件: 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報名登記表
2013年十堰市普通高中學校招收體育特長生測試工作細則
十堰市招生考試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點此查看:湖北省更多中小學音樂特長生招生考試資訊】
其布厄,是傈僳族彈撥弦鳴樂器。傈僳語“其”是弦子,“布厄”為傈果,意即圓筒形的弦子。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