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浦東新區教育局德育處有關文件規定,為進一步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我校藝術社團水平,加強對藝術后備人才的培養,并結合我校藝術教育特點,現擬訂2013年招收本區應屆初三畢業藝術(民樂)特長生招生辦法。具體如下:
一、申報條件
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填寫《2013年浦東新區初三畢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申報藝術特長生。
1.在浦東新區報名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具備一定藝術特長,在學校藝術活動中發揮骨干作用,積極參加學校或新區的學生藝術團隊,積極參與各類藝術實踐活動。
3.熱愛藝術,具備一定的民樂基礎,獲得相關民樂等級證書。
二、招生范圍
浦東新區范圍內招生。
三、招生計劃
招收民樂特長生人數為10名。
四、招生程序
1.成立由民樂專業教師和相關項目專家等人員組成的考評組,嚴格按照學校測試標準和選拔錄取程序,進行公開選拔。
2.4月24日前考生到所在初中學校領取《2013年浦東新區初三畢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也可在上南中學網站下載),按要求填寫并加蓋所在學校公章。
3.考生需攜帶相關藝術比賽獲獎與各類民樂考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3年浦東新區初三畢業藝術特長生申報表》一式四份,于4月26日前交到上南中學教務處。
4.4月27日上午8:30—11:30學校將組織面試及相關測試,測試地點:上南中學體育藝術館。
5.5月9日,根據藝術(民樂)特長面試及測試情況,按1:1.2確定備取生名單,并上報浦東新區招生辦公室(教育局德育處)審定。
6.參加中考后錄取
被我校認定為藝術特長生的考生,將按照浦東新區招辦有關規定,在中考成績總分上加20分參加我校公費生錄取。
五、測試內容
1.特長專業測試(自帶樂器,現場演奏一首自選曲目)
2.學習與心理素養測試(面試)
六、違規違紀處理
1.凡通過弄虛作假等欺騙手段報考或錄取的學生,一經發現,取消其當年特長生報考或錄取資格。
2.在正式錄取前學校與預錄取的藝術特長生簽訂特長訓練與比賽協議,藝術特長生如無正當理由不參加訓練和比賽,取消其特長生錄取資格,將由區招生辦按其入學時的文化學業成績安排到相應的學校就讀。
七、其他
招生咨詢電話:58836040 聯系人 孫老師
學校網址:http://www.hsshn.pudong-edu.sh.cn
學校地址:浦東昌里路85號(近云臺路),郵編:20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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