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辦法:
(1) 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對所有參加考試的考生要進行世界觀、價值觀和人生觀的詢問與考察,如社會熱點問題的看法等);
(2)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 事業心、責任感、遵紀守法情況和心理健康情況;
(4) 人文素養;
(5) 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5、復試成績的評定標準及錄取要求:
(1)專業復試滿分100分,該項考核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成績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公共專業基礎復試科目滿分90分,該項考核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成績不及格(低于54分)者不予錄取。
(3)外國語聽力和口語綜合評分滿分為10分,該項考核計入復試總成績,考核成績不及格(低于6分)者不予錄取。
(4)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每門滿分100分,成績不計入總分,但加試科目一門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復試期間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包括對準考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屆生的學生證)等原件進行審查。凡未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在職人員報考參加復試時,需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開具同意學習證明。
(6)我院組織考生統一體檢,凡體檢結果未達到我院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實施,對于傳染性較強的疾病,我院原則上不予錄取。)
(7)復試結束后,將根據初復試的權重比計算總成績后按學科專業研究方向排名,順序錄取。空余名額,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重新分配。復試成績將于5月中旬后在我院網站上公布,復試成績查詢在成績公布后4個工作日內進行,查詢方式:電話查詢,查詢電話:010-63339290
6、 初試、復試成績權重分配:
初試與復試的成績權重(分數)比例為:6:4
7、調劑工作:我院上線考生生源較充足。關于國家制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調劑政策及步驟詳情請參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 http://yz.chsi.com.cn/sub/tiaoji.jsp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 中國戲曲學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對復試過程的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陽光招生”原則。
2、 招生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選派專門人員到復試現場巡視。
3、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本人應當向我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研究生招生辦公室自接到考生的書面復議申請書后提交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由院研究生招生委員會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復議結果15個工作日內通知考生。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由中國戲曲學院招生監察辦公室進行全程監督。監督電話:63353284。
北京教育考試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2013年研究生招生專用監督電話:82837219。
中國戲曲學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2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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