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復試內容和形式
(1) 外國語筆試
(2) 綜合面試: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理論知識、運動技能、實驗技能、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面試方式由各院系制定。
(3) 對報考運動技能類專業(方向)的考生,綜合面試應突出對專項技能的考查。專項技能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錄取。
3.綜合面試具體要求
(1) 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
(2) 綜合面試小組成員一般不少于5人。
(3) 各綜合面試小組在面試前,須有專人核查考生的復試準考證和身份證,杜絕冒名頂替。
(4) 面試情況要有專人記錄,面試結束后應認真填寫《武漢體育學院研究生復試情況登記表》,并給出是否同意擬錄取的明確意見。
(5) 面試后應向考生宣布綜合面試分數。
六、復試資格審查
1、學校統一組織對準予復試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名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等。各類考生復試時須帶齊以下證件:
往屆本科生考生:準考證原件、學歷證書和身份證件原件與復印件。
應屆本科生:準考證原件、學生證和身份證件原件與復印件、在校歷年學習成績復印件(由所在學校教務處提供并加蓋教務處公章),學歷證書在入學時提交審查。大三考生一律不得參加復試。
每位考生需準備一張一吋近照備用。
2、復試費:100元/生;體檢費:60元/生。
七、復試成績及總成績的計算
1、綜合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
2、外語筆試單獨劃定合格線。
3、總成績包括初試成績和綜合面試成績。其中初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綜合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
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政治+外語+業務課總分/3))/3×60%+復試成績×40%
八、錄取辦法
1、各院(系)按學校下達給各專業(方向)的招生規模,參考考生在高校期間的學習、成績、科研活動以及工作業績、思想品德表現等綜合情況,根據考生總成績,分專業(方向)對考生進行綜合排名,按計劃擇優錄取。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① 未按規定到學校參加復試者;
② 資格審查不合格者;
③ 在各環節確認存在作弊和弄虛作假者;
④ 身體及政治思想道德不符合錄取要求者;
⑤ 外國語復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學校劃定的合格線者。
⑥ 專項技術(或專業技能)水平較差,院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議不錄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