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準考證號 | ||||||||||
擬錄取學院 | 擬錄取專業 | ||||||||||
學習工作單位 | 檔案所在單位 | ||||||||||
擬錄取類別確認 | 經本人慎重考慮并同本人所在單位協商一致(限在職考生),確認擬錄取類別為第( )項: | ||||||||||
1.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在職人員錄取后同工作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調取本人人事檔案;非在職人員調取人事/學籍檔案。畢業后考生自主擇業)。2.定向碩士研究生(錄取時簽訂三方定向協議書,不調取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工作)。3.委托培養碩士研究生(錄取時簽訂三方委培協議書,不調取人事檔案。畢業后回委培單位工作)。4.自籌經費碩士研究生(錄取時簽訂自籌經費協議書,在職人員同工作單位解除工作關系,調取考生人事檔案;非在職人員調取人事/學籍檔案。畢業后考生自主擇業)。 | |||||||||||
考生工作單位政審意見(含考生思想表現、學習情況、業務能力及獎勵處分等評價): | |||||||||||
考生所在單位蓋章 | |||||||||||
負責人簽字: |
備注:1.本表由考生和考生所在單位填寫,未落實單位的由檔案所在單位或戶籍所在街道辦事處(居委會)填寫;應屆本科生由就讀院校黨委(分黨委)填寫。填寫的單位信息必須同網報時信息一致。2.請考生將本表填好后在復試時提交給相關學院。政審不合格或未按時遞交本表者不予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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