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復試內容及形式
復試內容包括:①專業筆試;②面試;③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滿分均為100分。復試采取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1.2。
二、關于同等學力考生的復試
對符合參加復試基本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進行嚴格復試,復試時須加試與報考專業相關的本科主干課程,其中筆試科目不少于兩門。加試課程每科均為100分,60分為及格,成績不計入錄取成績中,若加試科目成績不及格,將視為復試不合格。
三、資格審查
對參加復試考生身份、報考資格等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資格及弄虛作假者取消復試及錄取資格。
四、錄取原則
1.成績的確定和排名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其中復試成績中,專業筆試占40%;面試占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占10%。按總成績排名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類別。
初試成績滿分為5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5*60%+(專業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10%)*40%
初試成績滿分為300分的專業:
總成績=初試成績/3*60%+(專業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50%+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10%)*40%
錄取類別:國家計劃即為公費,自籌經費為自費,自費學費7000元/年。
細胞生物學專業執行該學科制定的錄取原則。
2.國家計劃與自籌經費的比例
學術型:國家計劃占70%,自籌經費占30%;
專業學位:國家計劃30%,自籌經費占70%;
推薦免試生必須參加本次復試,復試成績不合格錄取為自籌經費;
調劑生均為自籌經費。
3、復試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視為復試不合格:
(1)專業筆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2)面試成績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國語口語、聽力測試成績為0分者;
(4)經考察發現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等方面有嚴重問題的;
(5)發現有其它違反研究生報考和入學有關規定的。
五、監督
研究生招生工作由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嚴肅處理違紀違規事件。
申訴電話:80789855
申訴郵箱:jjw@mail.heb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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