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 |
具體事項 | |
學術學位 | 專業學位 | |
4月2-15日前 | 4月2-15日前 | 體檢: 考生在復試前,到深圳市第六人民醫院(南山醫院)進行體檢,并于4月15日前(專業學位在22日前),將體檢報告提交給招生學院(部)。體檢具體安排及要求請查閱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的《深圳大學2013年碩士生復試體檢流程及注意事項》。未參加體檢者不予錄取。 |
報到前 | 報到前 | 準備報到材料: 1、考生登錄我校報考信息確認系統(網址:http://zsb.szu.edu.cn/2013/ss/fsqr/),確認個人報考信息,打印《個人信息確認表》,手寫簽名后于復試報到當日提交給招生院(部)。考生因填報信息有誤導致不能錄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2、考生登錄中國學生信息網,打印學歷學籍證明材料,復試報到當日提交: ①應屆本科畢業生打印《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②往屆畢業生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 ③因畢業時間早等原因不能提供在線驗證資料的往屆生,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http://www.chsi.com.cn/xlrz/)。 |
4月12日 | 學院通知 | 報到: 未能按時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復試。 復試交驗材料: ①有效第二代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要求正反面復印); ②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應屆畢業生驗學生證原件交復印件,復印件包括學生個人信息部分和注冊部分); ③大學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紅章的成績單復印件; ④《個人信息確認表》(須手寫簽名); 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或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復印件) 注意: ①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另須提交加蓋錄取院校紅章的錄取名冊復印件(復試報到時已獲得本科畢業證者除外); ②持境外學歷證書報考的考生,須在復試時交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報告原件,交復印件; ③各類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須注冊至最后一學期,在入學報到時查驗畢業證原件,屆時未獲得畢業證書者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④不符合教育部報考資格者不予復試。 |
4月13-14日 | 學院通知 | 復試: 具體安排以各招生院(部)通知為準。 |
4月16日前 | 學院通知 | 擬錄取: 1、向學院領取相關材料: ①擬錄取的非定向、自籌經費考生領取《調檔函》。 ②擬錄取的調劑生另領取《調劑生接收函》。 ③所有復試考生領取《復試成績通知單》。 2、需要簽協議的考生: ①報考定向或委托培養的、年齡超過40周歲的、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擬錄取考生(除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以外),于4月15-17日前到研招辦簽署有關協議,否則,將被取消相應類別的錄取資格。 ②MBA、MPA、MPM、MF、MPAcc、MIB、Ed.M、MSE專業(領域)由對應的管理單位(管理學院MBA/MPA/MPM教育中心、經濟學院專業碩士教育中心、師范學院教師教育部、計算機軟件學院)負責委托培養考生的協議簽署相關事宜。 注意: ①年齡超過40周歲(1972年8月31日 以前出生)的考生和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的考生只能報考自籌經費或委托培養的碩士。 ②簽署協議的考生,須在復試結束后一周內提交協議(一式三份),定向培養和委托培養的考生另須提交《現實表現》材料。 |
5月10日前 | 5月10日前 | 調檔: 1、已領《調檔函》的考生,根據《調檔函》上要求,在5月10日前將檔案寄到我校研究生院(籌)檔案室。 2、按教育部規定,若考生的檔案不能按時寄達招生單位,由此造成考生無法被錄取的后果招生單位不予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