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有效做好2013學年新生、文藝特長生的招生工作,加強我校藝術特色教育和學校學生文藝隊伍建設,完善文藝特長生的培養機制,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及教育部頒發的《全國學校文藝教育工作規程》的精神,做好有文藝特長學生教育的系統性與銜接工作,促進我校學生藝術素養和綜合素質的全面提高。根據《關于2013年普陀區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招生項目
作為區藝術教育特色學校,本校文藝特長生的招生項目為:
管樂、美術、舞蹈
二、招生對象
通過文藝專項測試,并結合學生所在小學提供的《成長記錄冊》的綜合情況,擇優錄取。文藝特長生招生總數控制在本屆預備年級新生招生總數(4個班×40人/班)的15%,為24人。
符合本區初中階段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小學畢業生中,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學生。
1、在相應學段近兩年內榮獲過全國、市教育系統組織的藝術比賽二等獎及以上,或區教育局組織的藝術比賽一等獎及以上的學生。
2、市、區學生藝術團隊的骨干團員,且綜合考核為優秀的學生。
3、經區學校藝術教育專家組藝術專項考核認定的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
即,本區各小學應屆畢業生中,具備管樂、美術和舞蹈特長和學習成績優異的學生,經本校和教育局文藝特長生資格核準后學生。
三、組織機構
成立學校藝術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張瑩晶
組員:副書記趙秀瑛、副校長張豪、副校長錢玉山、教務主任何曉云、副教務主任薛瀅、藝術學科教師徐昊、吳恩昌、嚴莉萍、王肇俊、趙堅(外聘管樂專家)、章民(外聘管樂專家)。
四、組織實施
1、校長辦公會討論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根據區教育局有關文件,構建學校文藝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訂我校工作方案;(4月8日方案蓋章后報送區教育局,經報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批準后,在學校網站公示)
2、向對口小學華師大附小及全區范圍各相關小學發布文藝特長招生訊息,分送本校印發的《2013年華師大四附中入學文藝特長生推薦測試登記表》;(4月8日-12日)
3、各小學統一收齊推薦、學生自薦材料,送本校課程教學部;(4月10日-18日)
4、本校匯總各類材料,籌備組織安排測試;(4月18日)
5、專項面試;(4月19日周五,晚18:30,本校各教室。)
1)邀請管樂、舞蹈、美術專家及本校專業教師,對推薦自薦的學生分批通知并安排專業面試;
2)參加測試的學生帶好藝術特長的相關資料(含獎狀、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帶好五年級成長冊,和專業測試的器樂、畫板畫具、舞蹈伴奏帶和舞鞋等參加測試
3)課程教學部及時做好專業面試的情況匯總(4月19、20日)
6、校長辦公會審核確定擬錄取意向名單。(4月22日周一)
7、通知擬錄取特長生所在小學相關信息,并通知學生家長來校正式簽署《2013年普陀區文藝特長生推薦自薦表》(學生回自己所就讀的小學領取,一人一表,如實填寫,由就讀學校審核并加蓋公章后,送至本校課程教學部匯總后,交校長室簽署意見加蓋公章)(4月25日周四)
8、整理材料,將擬錄取的藝體特長生的推薦自薦表(每人一式三份)、相關證書復印件和匯總名單(一份)上報教育局審批,并及時通知學生參加區測試;(4月26日周五)
9、區級審核和專項測試。學生所就讀的小學、本校、普陀教育網三網集中公示擬錄取名單。未經集中公示的文藝特長生,本校按規定一律不以文藝特長生的名義錄取;(5月10日前)
10、簽訂錄取協議。(5月底)
正式錄取前,按學生自愿的原則,擬錄取的文藝特長生與本校簽訂“特長生錄取協議書”,保證其參加學校對口項目活動;(否則,本校可按相關規定取消其文藝特長生資格,將其退回區教育考試中心,由區招辦依據有關規定按普通學生重新予以安排學校。)
本校對文藝特長生進行四年跟蹤專業培養,并按相關規定將文藝特長生的發展情況納入市區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及項目評審的指標之一,接受考核和監督。
11、領取學生學習檔案,正式錄取學生。(7月)
五、工作要求與原則
學校將認真審核文藝特長生的推薦、自薦條件,嚴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時間節點,做好文藝特長生專項測試、招生等相關工作。
學校秉承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強調:
1、嚴肅性:招生工作嚴格按照區相關文件規定嚴格執行(招生數、比例數),組織相關工作的教師認真學習文件,掌握政策與操作;
2、專業性:聘請專業老師進行專項測試,嚴格按照專項測試標準進行選拔。
華東師范大學第四附屬中學
20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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