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教發〔2013〕46號
各鎮(街道)教辦,各中學:
為引導、支持普通高中實施素質教育,深入推進學校體育、藝術“2+1”工程,促進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和特長人才培養,根據省、市中招改革的意見精神,現就做好2013年江陰市普通高中特長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基本原則
特長生招生實行教育局宏觀調控、學校自主招生的辦法。各校必須堅持規范有序、公平公開的原則,嚴格規范招生秩序,嚴密組織專業(特長)考試,使特長生招生工作有利于初中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有利于促進創新人才培養和學校特色發展。
二、招生計劃
今年招收特長生的學校為在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具備特色辦學條件的四星級高中。特長生招生計劃納入學校招生總計劃中,一般為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5%。具體招生計劃詳見附件。
三、招生對象
特長生的招收對象為在體育、音樂、美術、科技等方面具有顯著特長及發展潛能的本市初中應屆畢業生。
四、報名、考試辦法
1.各校招生簡章和考試實施方案經教育局審核后,于4月中旬向社會公布。教育局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指導、監督,及時向社會公示招生考試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2.考生或家長憑有關證件、照片及證明材料等,按規定時間到報考學校面報。
3. 特長生的專業(特長)考試由招生學校組織,考試時間為5月25日(星期六),報名截止時間為5月19日。考試結果將于5月26日在江陰教育網和各招生學校網站上公布。
4.每位考生限報考一所四星級高中。
五、錄取辦法
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學業考查成績合格,專業(特長)考試成績達到招生學校的合格要求,在該校計劃內錄取分數線下20分以內,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省級田徑、足球基地學校定向招收的田徑、足球類考生,確有體育特長且達到較高專業水平的,經批準可適當降分錄取。
六、有關要求
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宣傳、指導,及時將有關精神、通知等在校園內公示,并傳達到每一位考生和家長;鼓勵有特長的學生報考適合的學校。
各招生學校要加強特長生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特長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組,把好信息公開、考試組織、成績評定等各個重要關口,規范、有序做好特長生招生考試工作,確保特長生招生考試零差錯、零投訴。
各校具體的招生項目、報名條件、考試辦法及相關要求等詳見江陰教育網及學校網站公布的招生簡章。
附件:江陰市2013年普通高中體育、音樂、美術、科技特長生招生計劃
江陰市教育局
201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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