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資格審查在復試時進行,資格審查沒通過的考生將取消其復試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請考生自行下載復試考生資格審查單,附在資格審查材料中上交。
二、必帶材料:
⑴《南昌大學2013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需審查蓋章)。
⑵應屆本科畢業生: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高校教務部門頒發的學生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的打印件(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公章的成績證明;《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證明》(填寫完畢后加蓋學籍管理部門公章,請于本復試通知下方下載示例表格)。
⑶往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的打印件(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因畢業時間早而不能在線驗證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的本科畢業生,其本科畢業證書應在2010年9月1日前頒發。
⑷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等,C類考生同時交驗業績材料的原件。
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項目管理、教育碩士中的教育管理的同等學力考生,其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應在2008年9月1日前頒發。
⑸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注明研招復試資格審查用同時交驗原件)。
以上有關材料除⑴必須是原件外,都需要提交復印件或打印件(包括有效身份證件),且統一用A4紙復印,并上交。
特別材料:
(一)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應提前與我校聯系說明(未提前聯系的少數民族考生,視為不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廳提供的少數民族身份證明。
2、與在國務院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單位簽訂的定向培養的協議書。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應提前與我校聯系說明(未提前聯系視為不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資料庫公布有相關人員名單之中,三年內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 “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證明材料。
2、2009年以后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學歷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