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面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外語聽說能力;
(4)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綜合素質和能力
(1)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包括考生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的鑒定,以及對考生人事檔案的審查(擬錄取為定向或委托培養的考生不調人事檔案);
(2)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狀況;
(4)人文素養;
(5)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體格檢查
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都必須在復試期間內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
(二)復試主要方式
1.筆試
(1)主要為專業課和外語測試;
(2)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考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筆試時間為3個小時,每門課程滿分為100分;
(3)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專業學位的考生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考試方式為筆試,筆試時間為3個小時,課程滿分為100分。
2.實踐(實驗)能力考核
主要測試實驗、操作技能或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3.面試
(1)每位考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
(2)復試小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獨立打分,并寫出評語。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
(3)每個考生的作答情況要做好現場記錄。復試結束后,復試記錄在學院保存一年;
(4)同一學科(專業)各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應統一。
4.學院可根據專業特點,選擇相應的復試方式,或適當增加其它的復試方式。同時,應特別重視加強對統考科目異常高分的考生的復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