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節,是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推進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和錄取工作的規范化和制度化,著力提高錄取選拔質量,推進我校研究生教育的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辦法。
一、基本原則
1.科學選拔,保證質量。進一步加強復試工作,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和評價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優化結構,協調發展。有效推動研究生教育結構調整和優化,促進和支持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發展,加快形成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各具特色、協調發展的研究生教育體系。
3.公平公正,操作規范。加強監督機制,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做到過程公開、政策透明、程序嚴謹、操作規范。
4.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誠信品行、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客觀準確,評分有據。復試專業課考核成績量化,綜合素質考核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工作的組織與管理
1.在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籌管理下,各學院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對復試工作的領導,充分認識復試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以及“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有效的監督和約束機制,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學院黨政一把手要親自過問復試錄取工作,加大統籌協調力度,確保復試工作程序嚴謹,操作規范,平穩有序進行。
2.學院根據學科和專業具體情況成立由指導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復試小組負責制定本專業考生面試和實踐(實驗)能力等方面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和程序,并具體組織實施。要充分發揮指導教師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堅決避免復試走過場。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復試小組專家成員必須在5人以上(保證其中有1名外語聽力和口語較好的教師),設組長1名,具體負責本組復試各個環節的工作。除專家組成員外每組另設秘書1名,負責復試的記錄工作并協助安排有關事宜。
3.各學院要制訂復試工作人員遴選、培訓辦法和行為規范,加強制度管理。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驗豐富、業務水平高、作風過硬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要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嚴格保密、紀律等要求,規范其工作行為。要保證復試工作每個環節責任到人。
4.學校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進行現場巡視,巡視組成員由校紀委、監察和研究生院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對各學院的復試工作進行巡視和監察。各學院相應成立復試工作巡視組,負責對本院的復試工作進行監督。
三、復試基本分數要求
按照教育部下達的碩士研究生復試基本分數要求,結合我校各專業情況確定。
四、復試名單確定
1.復試名單由各學院招生領導小組結合各專業招生計劃擬定,報學校審核確認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公布。4月7-8日進行復試資格審核, 4月9-10日進行復試筆試和面試。對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可從本校其它相近專業上線生源中進行調劑或從校外相同或相近專業的上線生源中進行調劑,還可依據破格條件在本專業考生中破格復試。校外調劑生僅限“雙985”高校的優秀考生,個別專業學位專業的調劑不受“雙985”條件限制。
2.復試加分項目。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服務期滿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研究生院負責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并及時通知相關學院。
3.破格。總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名列前茅的部分考生以及具有科研創新等特殊才能的第一志愿考生,可以申請破格復試。申請破格復試條件:
(1)合格生源不足專業;
(2)初試單科成績可略低于國家分數線;
(3)總分在本專業考生中相對名列前茅。
(4)業務課成績及總分未達到國家復試分數線者原則上不予破格。